盐城国投新能源车用充电桩一期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09浏览次数:【字体:

  盐城国投新能源车用充电桩一期设计服务,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法进行招标,择优选择服务单位,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国投新能源车用充电桩一期设计服务。

  2、项目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境内。

  3、项目规模:设计场站包括国投商务楼(15个快充,30个慢充)、报社新闻中心(快充15个,30个慢充)、国投中科站(5个快充,20个慢充)、射阳国阳站(10个快充,18个慢充)、阜宁智能制造产业园站(5个快充、30个慢充)、国贸中心站(6个快充,30个慢充),招标人保留对上述规模及内容适当调整的权利。

  4、招标范围: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场站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相关报告文件(含专题研究)编制、后续深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施工设计配合服务等,并完成相关的报批报建、主管部门审查审核。具体包含但不限于:(1)总平面图规划方案设计(出效果图);(2)方案设计(编制估算);(3)初步设计(编制概算);(4)所涉及的工程施工图及各相关专业的施工图深化设计,要一次性设计完成,严禁出现二次设计问题;(5)工程施工图纸审查要求(施工图图审等);(6)配合编写施工工程量清单;(7)工程施工过程及后续服务(包括:图纸设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和分部分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

  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整理外网高压接电报装材料,取得供电部门答复方案后,按规范设计图纸报审通过。(2)地上电气部分、地表电气部分、地下电气部分及电力线路改造涉及的设备基础、电缆井、电缆管沟、电缆标志桩牌等;(3)规划红线内的总图、建筑、结构、装修、工艺、设备、电气、自控、绿化、附属配套、安全、电讯等全部专业及与外部环境接口对接点设计。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设计任务书,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及设计内容适当调整的权利。

  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6、设计服务期限:招标人出具设计委托书后3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安排勘察人员赴现场踏勘(因未踏勘现场导致的设计变更,设计单位需承担相应责任);踏勘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完成方案设计;方案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完成报批文件编制;报批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完成施工图设计。

  7、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国家及各行业设计规范、规程、行业条例及项目所在地地方规定和标准等;

  8、设计成果要求:融合场地周边环境,设计方案简约经济、科学合理、安全美观且满足招标人要求,施工图满足现场施工要求。

  二、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盐城市国投集团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 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三、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元整,具体交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约定。

  四、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办法,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五、招标文件领取

  5.1现场领取方式: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须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至江苏瑞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盐城市盐南高新区人民中路5号鹿鸣广场B座11楼1129室)报名购买领取招标文件。

  5.2网上领取方式:提前致电15751722452联系购买招标文件,并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须注明联系人电话)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243962009@qq.com。

  5.3请具备主要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7日16:00时)前选择上述任一方式报名购买领取招标文件。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新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文港中路158号1幢401室(6)

  联 系 人:朱工

  电 话:0515-8055203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瑞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盐南高新区人民中路5号鹿鸣广场B座11楼

  联 系 人:袁凯

  电 话:15751722452

  纪委监督电话:0515-80552012、18601519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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