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大厦一楼大堂活动家具采购、安装及相关伴随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04浏览次数:【字体:

  盐城市国投置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国投大厦一楼大堂活动家具采购、安装及相关伴随服务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法进行招标,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一、投标须知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国投大厦一楼大堂活动家具采购、安装及相关伴随服务项目。

  1.2 项目地点:国投大厦一楼。

  1.3 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国投大厦一楼大堂活动家具采购、安装及相关伴随服务项目,包括沙发、边几、隔断、方桌、长桌、圆桌、茶几、矮凳、书柜、地毯、落地灯及地柜等活动家具的采购、安装及相关伴随服务,具体参考招标人提供的清单及效果图,投标人中标后须出具深化图纸、家具具体数量及尺寸并提供材料样品给招标人进行书面确认。地柜须由投标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统筹考虑上下水管道、强弱电插座等所有管线采购、敷设安装、接驳工作量,所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结算时不予调整。招标人保留对工作量进行变更或增减的权利。

  1.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5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所需货物的采购、生产、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售前等相关伴随服务,并满足招标人对总体进度的要求,具体以招标人通知日期为准。

  1.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7 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货物质量等级为“合格”,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国家合格标准。

  1.8质保期:两年。

  1.9本项目招标人确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为34.53万元。

  招标人不接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

  2.2 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十环认证)证书。

  2.3 相关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投标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日,则为2018年2-7月养老保险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4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5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2.6本项目严禁挂靠。招标项目公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履行约谈法定代表人的程序,如此时发现挂靠:①取消其中标资格;②追究其耽误招标人工期、各项费用损失之法律责任。如在中标之后发现其挂靠,则①立即清退出场;②承担招标人延期施工等一切损失;③终身禁止参与国投集团所有项目;④上报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投标人有串标、弄虚作假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退。

  2.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3.1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6800.00元,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汇出(以投标人汇出资金的银行日期为准,且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收款人名称: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亭湖支行;卡号:32001735236052507976。

  注:信用等级为AAA级的投标人可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等级为AA或A级的投标人可缴纳投标保证金的50%,信用等级为BBB级及其以下的投标人需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适用上述免缴或少缴情形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出具的信用报告(经盐城市信用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并在“信用中国(江苏盐城)”网站对外公示)。

  3.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3.2.1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期满无异议后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

  3.2.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3.3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①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

  ②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③ 中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其他投标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干扰招投标活动的;

  ④ 中标项目经理被反映或投诉有在建工程,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为虚假业绩,并经查属实的。

  四、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造成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六、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七、招标文件领取方式

  1、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及招标文件工本费缴纳截图两项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243962009@qq.com并致电15751722452确认。

  2、请具备主要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2日15:00时)前按上述方式联系15751722452进行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盐城市国投置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0515-80552035

  代理机构:江苏瑞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袁凯

  联系电话:15751722452

  纪委监督电话:0515-80552012、18601519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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