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零星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18浏览次数:【字体:

  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零星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服务单位,有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零星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2、项目地址:盐城市境内。

  3、项目规模: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零星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委托范围包含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及参股子公司零星项目),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书面文件为准。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招标内容: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为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零星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委托范围包含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及参股子公司零星项目)。

  审计服务范围:审核招标文件及招标控制价并出具书面意见;审查投标文件、分析报价构成的合理性,提出分析意见;审核工程预算并出具控制价建议;审核工程合同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审查工程是否按施工图纸及设计更改施工,竣工图是否准确真实;对中标后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设备及时提供价格信息并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参加与项目造价控制相关的会议并发表审计意见;复核工程量计算是否合规,工程量是否准确,对工程进度进行审核,控制工程款支付;参与、审核工程施工期间的各项设计变更、隐蔽工程签证等,分析由此发生的造价变更并出具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审查结算执行的文件、定额等是否与合同约定或招投标文件规定的计价定额与计价原则相符,审查建设工程措施费、其他费的计取是否真实、准确、合规,计取依据是否充分等;参与工程相关项目的验收;对跟踪审计项目各专业工程进行结算审核并出具咨询报告;出具竣工决算报告(含建安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就项目建设时间、投资情况、工程概预算执行情况、建设成果等内容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做好结算审计相关配合工作,接受国家审计;提供项目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与造价控制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审计服务要求:要求采取紧密型跟踪审计,事前审核,全过程跟踪。审计深度达到对建设项目的概算、招投标文件、合同、进度款支付、材料和设备的采购、隐蔽工程、重大设计变更等各个环节跟踪。每月25日前对上月跟踪审计成果进行汇总并报集团审计部。

  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书面文件为准。

  6、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规范标准。

  7、服务期限:两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合同一年一签,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重新组织招标。

  8、服务承诺:满足招标人需求。

  9、本项目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审核酬金及跟踪审计酬金为一次性固定包死价,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审核酬金为送审建安工程造价的1.5‰(该酬金已包括钢筋及预埋件的计算,凡要求钢筋及预埋件计算的不再另行增加费用),单项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审核酬金低于500元,则按500元计取。跟踪审计酬金为送审建安工程审定价的2‰。结算审计酬金由各投标人自行投标报价,本项目结算审计酬金的最高限价为:核减额的3%。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条件: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能力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质条件:必须是本单位在岗在职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住建部旧版不分级别造价工程师,下同),并具备建设工程类高级职称。

  3、项目组其他成员要求:项目组日常驻场人员不少于两人(可由项目负责人兼任),且必须是本单位在岗在职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至少包含土建、安装专业各一名),投标时项目组日常服务人员不得同时在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直属单位的其它未竣工项目担任审计日常驻场人员,否则视为无效标书。

  4、投标人须确保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及授权委托代理人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6年7月10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6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近三年未因业务质量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相关部门处理处罚。

  6、本项目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和挂靠投标。

  7、投标人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查处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造成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五、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分为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A*K的得满分90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按偏离比例扣分)和工作方案得分(共5项,每项1.2-2分,缺项为0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15:00时。请有意参与投标的申请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吴炳凤,联系电话:15305102483,地址:盐城市盐南高新区人民中路5号鹿鸣广场商办楼B座11楼1129室),逾期不再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15-8055203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瑞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新扬、袁凯

  联系电话:13921873690、15751722452

  纪委监督电话:0515-80552012、18601519968

下一篇:盐城迎宾馆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食品原材料招标公告

SQL Error: select * from ***_ecms_news where id<'7266' and classid='58' and checked=1 order by newstime desc limit 1

返回

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669号 邮编:224006

电话:0515-88190190 传真:0515-88190187

苏ICP备2021010007号-1 苏公网安备 32090302000324号 朗业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