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公安大数据交通指挥中心室内移动通信设施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盐城市公安大数据交通指挥中心室内移动通信设施工程。
2、工程地点:位于城南高新区解放南路以西,学海路以北。
3、招标规模:工程造价约130万元。
4、招标范围:盐城市公安大数据交通指挥中心室内移动通信设施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内容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5、工期要求:满足招标人现场进度要求(包含采购、施工等全过程工期)。
6、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确保通过“国优奖”评选,如因本项目质量不达标影响奖项评选,中标单位在招标人限期内须无条件配合整改到位。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供应商或其授权分支机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通信与广电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审查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5年7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到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财务部获取招标文件(地址:盐城市紫薇广场C区7楼 ,联系人:周会计,联系号码:0515-88200706,18705110288),逾期不再受理。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11日15时00分,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资格审查办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七、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国投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世纪大道与西环路交界处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15-8055203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紫薇广场C区7楼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515-88200316、13515130964
电子邮箱:806404021@qq.com
纪委监督电话:0515-8055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