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1 招标人:盐城市国兴新能源有限公司。
1.2 项目名称:盐城清能灌东85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及评审服务。
1.3 项目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
1.4 项目概况:项目利用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镇面积约1600亩建设渔光互补光伏电站,本项目建设规模为85MW。新建升压站一座。利用渔业养殖和光伏互补的优势,发展智能生态农业。
1.5招标范围:对项目区域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及评审工作。
1.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甲方及国家规范要求。
1.7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满足工作开展的条件时,3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分项工作,满足甲方及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完成主管部门备案。
1.8 本项目招标人确定的招标控制价:4万元,招标人不接受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和等级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的,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投标人2022年10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一个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或职业病危害三同时评价)及评审服务业绩(提供合同的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
3、投标人应为《盐城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度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星级评定结果的通知》中三星级及以上服务单位。
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代理人及所有参与本项目维保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7、投标人须是未与招标人产生过解除合同及合同纠纷等行为的单位。
8、本项目严禁挂靠。
三、投标报价
1、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现场勘查、调查、资料搜集、前期准备、现场取样、计算分析、结果评价、人工、走访、通讯、陆上交通、食宿、差旅、利润、税金、管理费、配合费、专家评审费、不可预见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等所需的全部费用,凡漏项或少计均视为优惠,甲方不另行增加费用。各类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已包括在合同价中,最终结算时除合同约定调整外一律不予调整。
2、本次招标方式为询价,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报价即为最终报价,无二轮报价。若最终报价未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重新组织询价。
3、本项目评标按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价。
(1)若有效投标文件≤5家时,直接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按照由低至高排序;
(2)若有效投标文件>5 家时,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不低于成本)按照由低至高排序。
低于成本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合理平均价的95%,否则视为低于成本。
合理平均价的确定:剔除评标价最高的20%(四舍五入取整)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后取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合理平均价。
四、报价文件要求
1、 请于2025年10月11日下午16:00前将报价文件(格式附后)前将报价文件(格式附后)发送至招标人邮箱1175685189@qq.com
2、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造成的责任自负。
3、各投标人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报价中明确税率,若各投标人所标注税率不等,按除税价对比各家报价。
4、付款方式:完成报告编制与评审服务,相关材料经一审审计后一次性支付款项。
五、联系方式
地 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台山路1号科技绿洲1号楼4层
联系人:秦先生15295373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