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国投商务楼项目大会堂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盐城市国投商务楼项目大会堂室内装饰装修设计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2-03-15浏览次数:【字体:

[]盐城市国投商务楼项目大会堂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盐城市国投商务楼项目大会堂室内装饰装修设计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yc20120303201
工程名称 盐城市国投商务楼项目大会堂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盐城市国投商务楼项目大会堂室内装饰装修设计
公告开始时间 2012年3月15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2年3月22日
公告信息
 
盐城市国投商务楼项目大会堂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设计与施工招标公告
 
一、盐城市国投置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国投商务楼工程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国有资金、已落实。现该项目工程大会堂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设计承包人。
二、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方法(咨询电话:0515-88587310)
四、招标概况
(1)项目名称: 盐城市国投商务楼项目大会堂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
(2)项目规模: 国投商务楼地上建筑16层,裙楼6层,总建筑面积76000 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为15458平方米。本次设计的大会堂位于三楼至六楼中庭,为可举行1500人会议的政府大会堂,装修面积合计约12000㎡:二楼门厅约800㎡;三楼面积约5600㎡(其中观众厅约1100㎡;主席台约500㎡,休息厅约400㎡,会议室约600㎡,卫生间2*4间等);五楼面积约4500㎡(其中会议室约450㎡,观众厅楼座面积约500㎡,另有卫生间等)。
(3)造价控制:装修总投资控制在   2500 万元以内。
(4)工程地点: 盐城市世纪大道南侧,盐城市市政府行政办公大楼西侧。
(5)设计时间要求: 设计单位必须在2012年4月10日前完成整套初步设计方案,包括方案概述、装修效果图、材料设备选型、概算等;在2012年5月10日前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图纸审查;
(6)施工工期要求详见施工招标文件的要求。
五、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
大会堂室内装修设计、装修配套设计、并由装修设计方根据装修标准及使用功能提出强弱电、通风空调、给排水、消防、舞台机械、灯光、音响、座椅、LED屏等等业的设计接口,综合考虑观众厅吊顶上钢结构转换层及马道等。
包括但不仅限于:1)、综合布置天花图(包括灯具、风口、烟感、喇叭、喷淋等机电的定位;2)、强电开关面板的定位;3)、消防设计相关要求(如:防火分区、防火门、防火通道、消防排烟楼梯设置要求)。插座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采用一次公告,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分段招标的形式。投标申请人首先参加本项目室内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招标,参加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投标的,经评委会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施工投标。
特别说明:为鼓励投标人认真做好施工图设计,保证设计质量,故设计招标评审排名第一位的投标人在施工招标时可获得适当加分。其设计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人的设计招标文件(含设计任务书)。
七、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7.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壹级施工资质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具有 级施工资质的建造师(投标时须提供房屋建筑工程专或装饰装修专业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7.3、投标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申请人投标时应提供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等不少于4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自2011年7月-2011年12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单据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是证明原件并有名单且注明缴费起止期间)。
7.4、 本工程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7.5、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
7.6、 投标报名人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间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八、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时项目负责人与报名时不一致的、投标人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需办理变更手续未办理变更手续的作无效标书处理。
除不可抗力情况外,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经招标人提出,招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示3个月。在公示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九、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诚信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5%(具体数额在招标文件中约定)。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和投标诚信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银行:盐城市建行榆河分理处, 帐号:32001733936059372133,联系电话:0515-88587321),投标保证金和投标诚信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和投标诚信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退还时间:未中标的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仍存于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账户中,接受市招标办和专业招标办监督。
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服务项目基本完工,通过相关建设主管部门验收的,经招标人同意,报市专业招标办批准后,退还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总额的90%,其余10%竣工验收通过后予以退还。
十、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附件1、2)。
十一、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投标申请人须登入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系统(http://218.92.169.146/ychy/)进行网上报名注册,逾时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本公告网上报名的时间“自2012年3月15日 16:00 时至2012年3 月22日 16:00 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3月15日 16:00 时至2012年3月24日 16:00 时”。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凭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打印回执单及购买人的身份证到盐城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盐城市鹿鸣路6号三楼)招标文件发售窗口购买。(联系电话:0515-88197300)。
十二、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十三、本工程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四、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招标办公室电话为0515-88587313,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为0515-83080019。
                                 
建设单位(签章):盐城市国投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0515-88190201
地址:盐城市南苑宾馆5楼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人:童万春
联系电话:0515-85501188
地址:市毓龙东路12号4楼
 
2012年3月13日

附件1、                  
设计评标办法
 
盐城市国投商务楼项目大会堂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图设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报价、质量、工期、设计方案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3 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一、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资格对照招标文件资格后审要求提供的原件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审查以投标申请人提供的符合公告要求的下列原件为准:
(1)投标申请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2)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
(3)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
(4)投标授权委托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等不少于4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自2011年7月-2011年12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单据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是证明原件并有名单且注明缴费起止期间);
评标委员会对上述原件材料进行审查,未提交上述原件资料或原件资料不全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二、评审
(一)、方案设计费评审(30分)
1.1有效投标报价:
(1)投标人的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的要求,且经评审不低于成本。
(2)投标人的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
(3)在其他评审环节未被判废标的。
不符合上述(1)、(2)、(3)项中任意一项要求的,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不参与评审。
1.2 、评标基准价:为经开、清标情况评审后无明显废标情形的所有投标单位有效设计费报价的平均值。
1.3 、设计费报价得分(基本分29分)
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A值相等者,投标报价得基本分29分。
②、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A值相比,比A值高的,每高1%扣0.1分,并从29分起扣,不足1%按插值法计算,最多扣1分。
③、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A值相比,在90%(含90%)~100%A值范围内,比A值每低1%加0.1分,并从29分起加,不足1%按插值法计算,最多加至满分30分;在A值的90%以下的将不加分也不扣分,得30分。
(二)、质量 5
符合国家质量合格标准,并承诺招标文件要求质量标准和目标的,得基本分5分。不承诺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和目标的按废标处理。
(三)、工期 5
承诺工期符合招标文件工期要求的,得基本分5分。不符合招标文件工期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四)、施工图设计方案 60分
施工图设计方案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废标处理。并对投标人的设计方案不能满足招标要求、完整性和设计较差的,由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为不合格的投标设计方案。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设计方案从设计总说明、平面、立面、透视效果、局部重点部位详细构造、技术先进性、满足使用功能、优化设计建议方案、材料的选择、节能、设计概算等方面进行等级评审,评审等级分为优、良、中三个等级,优、良、中各等级的得分系数分别为:0.95<优≤1.0, 0.9<良≤0.95, 0.85<中≤0.9, 以0.01为一个计分单位,各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为:总分60分乘以经评委评审的各投标人所得的得分系数。
三、定标办法
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得分从高到低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组织审查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方案后,依法确定中标人。
四、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理。
2、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建筑市场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附件2、                        
                          
施工评标办法  
 
盐城市国投商务楼项目大会堂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报价、质量、工期、施工组织设计、实物样品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3 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一、招标最低控制价的确定:
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
招标最低控制价C=A×K,
    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二、开、清标情况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废标的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三、参加详细评审投标人的确定:
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数量不多于7家(含7家)时,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参与详细评审;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数量多于7家时,从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报价中由低到高选择7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参与详细评审,其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详细评审。
四、详细评审:
(一)投标报价(70分)
1   有效投标报价:
1.1 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的要求;
1.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1.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1.4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
2   报价分计算
2.1 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中最低报价的得70分。
2.2 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有效最低投标报价相比,每上浮1%扣0.3分,从70分扣起,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
3   扣分约定
3.1 评标委员会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随机抽取不少于10%且不少于10项的清单子目进行重点评审。
3.2投标人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超出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30%的,每发生一项扣0.1分,最多扣0.4分。
   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3.3 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超过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30%的,扣0.3分。
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措施项目费总金额的算术平均值。
3.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以及项目特征必须与工程量清单完全一致,如有一项不一致,扣0.1分(累计不超过1分),单位工程编号错误扣0.2分。
3.5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必须报综合单价,如有一项漏报,扣0.2分(累计不超过1分)。
(二)工程质量  5
承诺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目标的,得基本分5分,不承诺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或目标的按废标处理。
(三)施工工期  5
承诺工期符合招标文件工期要求的,得基本分5分。承诺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要求工期的,作废标处理。
(四)施工组织设计10分
施工组织设计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评审得分区间为9~10分,以0.01分为一个记分单位,依据本工程的评标规则进行计分、汇总。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必须具备如下内容: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不得出现公司名称和人员姓名)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9)冬季施工、已有设施的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五)实物样品 10分
1、投标人提供的实物样品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废标处理;
2、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实物样品,投标人必须全部按要求提供,未提供或少提供的以及提供的样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由评标委员会酌情扣分,扣分区间为1~2分;如被评为中标候选人的,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向招标人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样品,并须得到招标人认可,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供的实物样品从总体效果、材料品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以0. 1为一个记分单位,打分区间为9.0-10分。
(六)设计方案加分
根据招标公告的约定,在设计阶段方案设计第一名在本次施工招标评审中予以适当加分,具体分值如下:设计第一名加0.5分,设计第二名加0.3分,设计第三名加0.1分。
五、其它
1、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有违反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管理法规的不良行为,被查处并经市招标办记录在案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相关规定扣分。
2、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3、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4、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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