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先锋岛文殊阁、台山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招标公告 | |||
工程编号 | yc20101102701 | ||
工程名称 | 盐城市先锋岛文殊阁、台山寺工程施工图设计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1年9月19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1年9月23日 |
公告信息 |
一、盐城市先锋岛传统文化商业建筑工程经盐城市发改委批准立项(盐发改审[2010]154号),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并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二、江苏天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参加本工程投标的申请人须进行网上注册后方可参加该工程投标。
四、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先锋岛:台山寺含文殊阁等工程方案优化、扩初设计优化及施工图设计
2、工程地点:盐城市先锋岛
3、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14000 ㎡
4、质量标准: 合 格
5、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提交方案优化、扩初优化及全套施工图。
6、设计范围:包含建筑、结构、给排水、地下室(含人防)、消防、电气、暖通空调、建筑智能化、室外管道综合等专业方案设计到施工图设计。不包括室内装修设计、室外景观设计和变电所专项设计。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独立法人。
(2)拟选派设计负责人及相关专业负责人要求等级:必须为本单位的在册在职职工,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相关国家注册执业资格。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申请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拟报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不少于5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自2011年1月-2011年6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
(4)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5)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报名。报名结束后如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将取消其报名、入围、中标资格,同时将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6)投标报名人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间,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六、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 “ 资格后审 ”全数入围的办法确定合格投标人。投标时项目经理应当与报名时一致,如不一致开标前需办理变更手续。
七、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八、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本公告网上报名时间自2011年 9月 19日 9:00 时至2011年 9月23 日 17:30 时。(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1年9月 19日 9:00 时至2011年 9月23 日 17:30时”。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凭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打印回执单及购买人的身份证到盐城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盐城市鹿鸣路6号三楼)招标文件发售窗口购买。(联系电话:88197300)
九、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
十、除不可抗力外,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在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后无故放弃投标、或者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无故放弃投标的,经招标人提出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招标办查实后将在网上予以公示3个月。在公示期间,其它政府投资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报名。
十一、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十二、招投标监管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83080019;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招投标办公室电话:88587313。
建设单位(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人:董工 联系人:姜正娟
联系电话:0515-88190191 联系电话: 0515-89803201
评标办法
盐城市先锋岛文殊阁、台山寺工程方案优化、扩初优化及全套施工图设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从投标报价、设计质量承诺、设计周期、技术建议书及陈述等 四个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 3 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一、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资格对照招标文件资格后审要求提供的原件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审查以投标人提供的(1)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证书(副本)原件;(2)投标人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3)投标项目负责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各专业负责人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4) 授权委托人、投标设计负责人及设计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拟报名设计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设计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不少于 5 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自2011年1月-2011年6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
。未提交上述原件资料或原件资料不全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二、开、清标情况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废标的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三、评标基准价确定:
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为经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简单算术平均值。
四、详细评审:
(一)投标报价 70分
1有效投标报价:
1.1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的要求。
1.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1.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2、报价分计算:
2.1投标人的投标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进行比较,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基本分70分;
2.2投标人的投标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进行比较,每高1%,在基本分基础上扣0.3分;不足1%按插入法计算,扣完为止。
2.3投标人的投标投标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进行比较,每低1%,在基本分基础上扣0.2分;不足1%按插入法计算,扣完为止。
五、设计质量承诺 5分
承诺服务技术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要求,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和业主要求,提供优质服务,及时完成方案优化、扩初优化及全套施工图设计等服务,确保通过审批,承诺上述条件得基本分5分。不承诺上述服务质量按废标处理。
六、设计周期 5分
承诺服务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基本分5分。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七、技术建议书及陈述 (20分)
1、技术建议书 18分
技术建议书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技术建议书进行评审,评审得分区间为17~18分,以0.01分为一个记分单位,依据本工程的评标规则进行计分、汇总。技术建议书一般必须具备如下内容(但不限于):
(1)设计总说明:主要包括工程设计的主要依据、工程建设的规模和设计范围、设计指导思想和设计特点、总指标、提请在设计审批时需解决或确定的主要问题。
(2)总平面:主要包括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鸟瞰图。
(3)建筑专业设计文件:主要包括包括设计说明书和设计图纸(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
(4)结构专业设计文件:主要包括设计说明书和 设计图纸(标准层、特殊楼层及结构转换层平面结构布置图、特殊结构部位的构造简图。
(5)建筑电气专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设备表。
(6)给水排水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 设计图纸、主要设备表。
(7)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专业主要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设备表。
(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2、技术建议书陈述 2分
设计负责人在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评标委员会要求其进行技术建议书介绍。设计项目负责人在接到通知后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与测试的投标人,得基本分1分。评标委员会对设计师的技术建议书及陈述进行综合评分,得分范围为1—2分,得分计入总分。
八、其它
1、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有违反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管理法规的不良行为,被查处并经市招标办记录在案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相关规定扣分。
2、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3、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4、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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