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先锋国际广场建军西路外墙、屋顶办公室装修工程的招标公告 | |||
工程编号 | yc20110602201 | ||
工程名称 | 盐城先锋国际广场建军西路外墙、屋顶办公室装修工程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1年6月20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1年6月27日 |
公告信息 |
盐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盐城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盐城先锋国际广场建军西路外墙、屋顶办公室装修工程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实施(批准文号:盐发改审[2010]154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盐城先锋国际广场建军西路外墙、屋顶办公室装修工程的投标报名及投标。
2、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参加本工程投标的申请人进行网上注册后方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4、工程概况
⑴ 工程地点:盐城先锋国际广场。
⑶ 要求工期:15日历天(中标方需客服一切不利条件无条件满足招标方工程进度要求)。
⑷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⑸ 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6、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和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装饰装修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项目负责人投标时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投标申请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等不少于4人】自2010年7月-2010年12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单据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期间)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办法。
10、本项目评标定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11、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本公告网上报名时间自2011年6月20日 15:30时至2011年6月 27日17:30时(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1年6月20日 15:30时至2011年6月 27日17:30时”。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凭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打印回执单及购买人的身份证到盐城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盐城市鹿鸣路6号三楼)招标文件发售窗口购买。(联系电话:0515-88197300)
12、申请人除不可抗力情况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3、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14、本工程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5、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招标办公室电话为0515-88587313,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为0515-83080019。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人:董经理 联系人:金宏妹
联系电话:0515-88190191 联系电话:0515-88356610
联系地址:南苑宾馆5楼 地址: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806室
附件:
盐城先锋国际广场建军西路外墙、屋顶办公室装修工程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报价、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计等四个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计分,根据得分高低推荐标明顺序的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一、 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资格对照招标文件资格后审要求提供的原件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审查以投标人提供的下列原件为准:
(1)投标申请人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投标申请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3)项目负责人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装饰装修工程专业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
(4)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
(5)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等不少于4人】 2010年7月—2010 年12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评标委员会对上述原件材料进行审查,未提交上述原件资料或原件资料不全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二、开、清标情况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废标的不能进入下阶段评审。
三、评标基准价确定:
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为经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乘以系数A,A的取值范围为93%-96%,具体A数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现场抽签决定后再进行正式唱标。
四、参加详细评审投标人确定:
开标、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等于或高于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的数量少于7家(含7家)时,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参与详细评审;开标、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等于或高于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的数量多于7家时,从评标基准价向上自低到高选择7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参与详细评审,其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详细评审。
五、详细评审:
(一)、投标报价 70分
1、有效投标报价:
1.1、投标人的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的要求。
1.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1.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
1.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
2、报价分计算
2.1、参与详细评审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中最低投标报价者得70分。
2.2、参加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最低投标报价相比,每上浮1%扣0.3分,从70分扣起;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
3 扣分约定
3.1 评标委员会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随机抽取不少于10%且不少于10项的清单子目进行重点评审。
3.2 投标人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超出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30%的,每发生一项扣0.1分,最多扣0.4分。
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3.3 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超过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30%的,扣0.1分。
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措施项目费总金额的算术平均值。
3.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以及项目特征必须与工程量清单完全一致,如有一项不一致,扣0.1分(累计不超过1分),单位工程编号错误扣0.2分。
3.5 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必须报综合单价,如有一项漏报,扣0.2分(累计不超过1分)。
(二)、工程质量 5分
基本分5分。
符合国家质量合格标准,并承诺招标文件质量要求的,得基本分。不承诺招标文件质量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三)、施工工期 5分
基本分5分。
承诺工期符合招标文件工期要求的,得基本分。不符合招标文件工期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四)施工组织设计20分
施工组织设计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进行评定,评审得分区间为19.0~20.0分,以 0.01为一个记分单位,根据评标规则进行计分、汇总。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应具备以下内容:
①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②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图;
③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④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质量保证措施;
⑤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⑥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按无标志要求,不得泄露人员姓名等内容);
⑦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按无标志要求,不得泄露人员姓名等内容);
⑧关键施工技术、工艺(投标人须注明石材包柱的具体做法,并提供详细的构造大样图,用CAD图或者pdf格式以A3纸黑白打印装订在方案中)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⑨冬季施工、已有设施、管道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六、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2、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3、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作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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