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岛国际广场商业中心幕墙装饰工程盐城先锋国际广场商业中心北立面及内侧面的立面装饰工程(二标段)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0-11-19浏览次数:【字体:

[]先锋岛国际广场商业中心幕墙装饰工程盐城先锋国际广场商业中心北立面及内侧面的立面装饰工程(二标段)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yc20100907602
工程名称 先锋岛国际广场商业中心幕墙装饰工程盐城先锋国际广场商业中心北立面及内侧面的立面装饰工程(二标段)
公告开始时间 2010年11月19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0年11月26日
公告信息
 
盐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由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的盐城市先锋岛国际广场商业中心工程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采取多渠道方式筹措解决。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建筑幕墙施工的投标。
    二、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参加本工程投标的申请人须进行网上注册后方可参加该工程投标,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15-88587310。
四、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先锋岛国际广场商业中心。 
2工程地点:盐城市先锋岛                       
3、工程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5.62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02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6.6万平方米。幕墙工程面积约为35000平方米(主要为石材幕墙)。
4质量标准:合格; 
5、质量目标:确保本项目取得“市优”及以上工程质量奖项。
五、本次招标工程分为二个标段,招标内容及建设规模如下:一标段:盐城先锋国际广场商业中心东、南、西三个外立面的装饰工程(主要包括石材、玻璃幕墙);二标段:盐城先锋国际广场商业中心北立面及内侧面的立面装饰工程(主要包括石材、玻璃幕墙、一体化装饰板幕墙),详细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每个投标人可同时参加上述二个标段的投标报名,但只能被确定为其中一个标段的中标人。
六、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备建设行政管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或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一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具有一级施工资质(项目负责人投标时须提供房屋建筑工程或装饰工程专业的一级施工资质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原件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4、投标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拟报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不少于5人】 2010年1月— 2010年6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是证明原件并有名单且注明缴费起止期间)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5、招标人谢绝联合体及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报名。报名结束后如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挂靠投标,将取消其报名、入围、中标资格,同时将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七、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全数入围的办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八、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九、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2、本公告网上报名时间自2010年11月19日15:00时至2010年11月26日15:00时(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0年11月19日15:00时至2010年11月26日15:00时”。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凭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打印回执单及购买人的身份证到盐城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盐城市鹿鸣路6号三楼)招标文件发售窗口购买。(联系电话:0515-88197300)
十、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盐城市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办查实后将在网上予以公示3个月。在公示期间,其它政府投资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报名。
十一、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十二、招投标监管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83080019;盐城市建设局招投标办公室电话:88587313。
 
 
建设单位(签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人:                              联系人:周立华
                                      联系电话:15005102277
                              
                                                2010年11月19
 
 
 
 
 
 
 
 
 
 
 
 
附件:
                                        评标办法
盐城先锋国际广场商业中心室外幕墙装饰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按投标报价、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施工方案(含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辨)、投标项目经理业绩、投标样品等六个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高低产生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评标顺序:一标段、二标段。投标人在一标段中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仍参与二标段的评审,但不得作为二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一、 资格审查:投标人须提供下列原件材料供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原件;(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4)一级施工资质的项目负责人的房屋建筑工程或装饰工程专业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原件(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5)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6)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不少于5人】 2010年1月—2010年6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是证明原件并有名单且注明缴费起止期间)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缺以上原件资料的或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其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参与下一步评审。
二、开、清标情况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废标的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三、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为经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乘以系数A,A的取值范围为94%—96%,具体数值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现场抽签决定。
四、参加详细评审投标人的确定
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的数量不多于7家(含7家)时,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参与详细评审;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的数量多于7家时,从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报价中由低到高选择7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参与详细评审,其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详细评审。
五、详细评审:
(一)投标报价(70分)
有效投标报价:
1.1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的要求;
1.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1.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1.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
报价分计算
2.1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中最低报价的得70分。
2.2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有效最低投标报价相比,每上浮1%0.3分,从70分扣起,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
扣分约定
3.1评标委员会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随机抽取不少于10%且不少于10项的清单子目进行重点评审。
3.2投标人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超出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30%的,每发生一项扣0.1分,最多扣0.4分。
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3.3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超过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30%的,扣0.1分。
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措施项目费总金额的算术平均值。
3.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以及项目特征必须与工程量清单完全一致,如有一项不一致,扣0.1分(累计不超过1分),单位工程编号错误扣0.2分。
3.5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必须报综合单价,如有一项漏报,扣0.2分(累计不超过1)
(二)工程质量 5
基本分5分。
承诺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目标的,得基本分5分,不承诺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或目标的按废标处理。
(三)施工工期 5
基本分5分。
承诺工期符合招标文件工期要求的,得基本分。承诺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要求工期的,作废标处理。
(四)施工组织设计(含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辨)18
1、施工组织设计16
施工组织设计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评审得分区间为1516,0.01分为一个记分单位,依据本工程的评标规则进行计分、汇总。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必须具备如下内容:
1.1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1.2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图;
1.3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1.4 各分部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质量保证措施;
1.5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1.6 项目管理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不得出现公司名称和人员姓名)
1.7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1.8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1.9 季节性施工措施;
2、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辨 2
各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在接到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评标委员会要求其陈述及答辨测试。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辨测试进行综合评分,得分范围为0-2分,得分计入总分。项目负责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并参与测试的,该项不得分并不作中标候选人排序。
(五)项目负责人业绩加分0.3
   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工程获得省优、国家奖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优工程最高加0.1分,有效期二年;国家奖最高加0.3分,有效期三年。
   加分时,只针对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一次分值,不重复加分,有效期以获奖证书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计算。本项以投标人提供的施工合同原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报告原件、工程有效获奖证明材料原件计分。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合同排名第一的。
上述奖项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计分。其他奖项也不予计分。
  (六)投标实物样品1.7
    1、投标人提供的实物样品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废标处理。
    2、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实物样品,投标人提供的实物样品不全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包括与招标人的样品质量、颜色有明显差异,影响观感和工程质量的),视为投标人的实物样品不能通过实物样品符合性评审,本项不得分也不得成为中标候选人。
    3、实物样品通过符合性评审的,得基本分1.2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物样品情况进行打分,得分区间为0--0.5分。
   六、多标段定标方法:
   多标段项目评标定标时执行如下规定:
   1、同一投标人可同时投二个标段,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
   2、定标顺序为一标、二标。
   3、当投标人在前面一个标段中已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其投标文件仍参与下面标段的评审,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排序。
  七、其它
1、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有违反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管理法规的不良行为,被查处并经市招标办记录在案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相关规定扣分。
2、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3、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4、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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