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行政服务中心西侧商务楼工程监理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0-08-31浏览次数:【字体:

[]盐城市行政服务中心西侧商务楼工程监理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yc20100805901
工程名称 盐城市行政服务中心西侧商务楼工程监理
公告开始时间 2010年8月31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0年9月7日
公告信息
 
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盐城市行政服务中心西侧商务楼项目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由建设单位筹措解决。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工程建设监理的投标。
二、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方法(咨询电话:0515-88587310)。
四、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盐城市行政服务中心西侧商务楼工程监理。
(2)工程地点:位于市政府行政中心主楼西侧、世纪大道南侧。   
(3)项目规模: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75916平方米,其中地上十六层约60473平方米、地下约15443平方米,项目用地面积约 23亩。地下一层主要为停车场,地上一层主要为餐厅和商务中心,二层设置大型办事服务大厅、三~六层设中型会议中心、应急中心及贵宾接待室、七层以上为标准办公用房等。
(4)计划开工时间:2010年9月。
(5)质量目标:确保所监理的工程能够达到该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目标。
(6)工期目标:约2年,确保承包人能够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7)投资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管理活动,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指标)。
(8)安全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安全检查及督促工作,确保安全事故为零。
五、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工程为一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为:盐城市行政服务中心西侧商务楼工程监理服务。
1、监理范围:包括监理的工程范围和监理的阶段范围。
工程范围主要指盐城市行政服务中心西侧商务楼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准。
监理阶段范围主要指建设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2、监理内容:所监理工程的范围和时限与施工合同(含分包合同)所涵盖的工程范围相一致,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工程建设的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以及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等。
监理服务的内容主要指监理单位在工程监理范围内对工程承包人、货物供应商等工程参建单位的建设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的工作内容及其职责。
   六、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或综合类监理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资质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职职工,年龄在5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注册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3、 现场监理组主要人员的资质和要求:
除总监外拟投入本工程的现场项目组主要成员应专业配置齐全,年龄结构合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
① 专业监理工程师6名分别为: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3名,其中所学专业(所学专业以学历证书上所注专业为准,下同)为工民建类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1名,所学专业为电气或电气相关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1名;所学专业为给排水或给排水相关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1名。所学专业为土建类的省级(含)以上监理工程师 1 名;所学专业为装饰装璜类的省级(含)以上监理工程师 1 名;所学专业为 给排水或电气类的省级(含)以上监理工程师1名。
② 现场监理组成员中须具有造价控制类工程师1名,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③ 现场监理员:至少 8 名,且专业搭配要齐全。
④ 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专业配套、数量满足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自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总监,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书面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总监及监理组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在职职工。投标时投标申请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组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总监不少于16人】2010年1月—2010年6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6、投标人必须承诺如果中标,总监理工程师能常驻现场开展监理工作,并且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押存于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拟投入的现场监理组成员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进场后不得另兼其他项目工程的监理工作。
7、本工程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七、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监理服务的投标。报名结束后如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将取消其报名入围、中标资格,同时追究其违约责任。
八、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 “资格预审 ”全数入围的办法确定合格投标人,当资格预审合格投标人少于三家时,则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2、除不可抗力外,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经查实后将在网上予以公示3个月。在公示期间,其它政府投资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报名。
九、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十、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本公告网上报名时间自2010年8月31日16:00至2010年9月7日16:00。(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会导致无法投标报名)。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请合格投标人通过盐城市招投标网上报名系统“最新信息栏”查看,并到盐城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招标文件发售窗口购买。(联系电话:88197300)
十一、资格审查方法: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如缺任意一项者,将被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证书(副本)或综合监理资质证书(副本);(3)总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身份证。
十二、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方可领取本招标工程的招标文件。
十三、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在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后无故放弃投标、或者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无故放弃投标的,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示3个月,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十四、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十五、招投标监管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83080019;盐城市建设局招投标办公室电话:88587313。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人:杨工                        联系人:张明
联系电话: 0515-88190201            联系电话:0515-15305101797
 
 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
监理服务招标评标办法
 
盐城市行政服务中心西侧商务楼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从投标报价、监理大纲、总监陈述及答辩、投标承诺、人员配备、监理试验或检测设备、仪器和工具能否满足工程需要以及业绩加分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计分,根据得分高低推荐标明顺序的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一、项目组人员情况审查:
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
1、除总监外符合公告要求的现场项目监理机构成员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监理员岗位证书》或《监理员考试合格证书》、造价控制类工程师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2、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总监及监理组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在职职工。投标时投标申请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组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总监不少于16人】2010年1月~2010年6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缺以上资料或上述资料经审查不符合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不参与下一步评审。
二、投标报价(50分)
 1、有效投标报价:
(1)在各阶段评审中未被定为无效投标文件或废标的;
(2)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3)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4)不低于国家规定监理收费标准的80%;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作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
2、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2.1 有效投标报价中投标报价最低的得满分50分;
2.2其它有效投标报价与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最低投标报价相比,每上浮1%扣0.3分,从50分起扣;不足1%按插入法计算。
三、监理大纲(10分)
监理大纲采用无标志,违反无标志要求的按废标处理。投标书监理大纲中所包含的内容与通用条款第4.3条中要求的内容一致的,得基本分8分。有明显缺项者,评委可在基本分的基础上扣分。每缺一大项扣1分,每缺任一大项中的一小项,扣0.2分。同时,评委可根据监理大纲的针对性、合理性、可行性的原则,对该监理大纲予以加分,最高加分不超过2 分,并以0.01分为一个计分单位。
四、总监陈述及答辨 ( 10)
各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接到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评标委员会要求其陈述及答辨测试。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陈述及答辨测试进行综合评分,得分范围为(9.0—10)分,得分计入总分。总监理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并参与测试的,该项不得分,且不作中标候选人排序。
五、投标承诺(10分)
投标人承诺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开展监理工作的得10分,否则作废标处理。
六、人员配备(9.5分)
1、包括总监理工程师在内的项目监理组人员配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基本分8.5分。总监理工程师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取得时间在3年以上的,加0.2分;总监理工程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2分;根据项目监理组配备成员的经历、年龄结构及专业配套等优劣情况由评委在0~0.6分进行加分(计分单位为0.01分)。
七、监理试验或检测设备、仪器和工具能否满足工程需要(10分)
应重点评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列这些设备、仪器、工具等能否满足本工程建设监理的要求。评委打分区间为9.5~10分,并以0.01分为一个计分单位。
八、业绩加分(0.5分)
投标人近二年内获得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示范监理企业加0.5;省优秀监理企业加0.4(本项以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获得的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证书原件计分,表彰有效期为二年,从发证之日起计算。二项不重复加分,按最高分计算)。
九、其它
1、投标人和总监理工程师有违反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管理法规的不良行为,被查处并经市招标办记录在案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相关规定扣分。
2、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3、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4、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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