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文化艺术中心室外环境景观绿化工程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0-06-08浏览次数:【字体:

[二次公告]盐城市文化艺术中心室外环境景观绿化工程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YCS201002026
工程名称 盐城市文化艺术中心室外环境景观绿化工程
招标人名称 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落实
工程地点 盐城市城南新区内港湖西南侧
工程规模 景观工程造价约1200万元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YCS20100202601 园林景观工程 公开招标 1200 2010-4-1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1
报名地点 盐城市毓龙东路市消防支队大院内东楼2F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日期 2010年6月8日
计划开工时间 2010年4月1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10年5月1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10年6月8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0年6月13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公告信息
盐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由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盐城市文化艺术中心工程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采取多渠道方式筹措解决。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室外环境景观工程施工的投标报名。
二、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盐城市文化艺术中心室外环境景观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盐城市城南新区内港湖西南侧。      
3、项目规模:景观工程造价约1700万元。
4、计划开工时间:2010年6月。
四、本次招标的招标内容为:盐城市文化艺术中心室外景观绿化、构筑物及小品、园路、雨污水管道、安装等工程的施工,详细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投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2、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人员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职工。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开标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投标时须提供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人员(包含项目负责人在内至少4人)2009年7月以来向投标申请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险或社会保障部门交纳的劳动保险证明(或缴费单据)原件及与本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原件]。
3、项目负责人近年来(2006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施工过1项单项合同造价达800万元及以上,质量获合格及以上质量等级的并经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招标备案的室外景观绿化综合性招标工程业绩[业绩材料至少应包括工程中标通知书、承发包合同原件、相应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原件。中标通知书应加盖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章印或附与中标通知书中项目相对应的项目合同备案表,且备案表上有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加盖备案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备案表中须反映项目负责人姓名、景观工程造价。如未体现的,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投标时,须提供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所有材料]。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合同项目经理中排列第一的。上述业绩非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4、招标人谢绝联合体和杜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报名。
5、外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验资格(质)手续原件放入一号标书的封袋内,并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如未递交者,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
六、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七、本项目评标定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附件。
八、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到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其服务窗口(联系人:朱天明,联系号码:0515-87010060、13851182998,公司地址:盐城市毓龙东路市消防支队大院内东楼2F)领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始发售时间为2010年6月8日15:00—至2010年6月13日17:0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约定,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 监督投诉电话:0515-88196565【盐城市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电话】;0515-83080019【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
    附件:盐城市文化艺术中心室外环境、景观工程施工评标办法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                                      联系人:沙洪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15-87010069   
 
二0一0年六月七日
                                           
 
附件
             盐城市文化艺术中心室外环境、景观工程施工评标办法
 
盐城市文化艺术中心室外环境景观工程项目施工项目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从投标报价、工程质量及施工工期、施工方案(含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等三个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一、资格审查
1、评标委员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对照投标人资格条件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对所有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参加下一步投标文件的评审。
资格审查包括的材料如下: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原件、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人员(包含项目负责人在内至少4人)2009年7月以来向投标申请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险或社会保障部门交纳的劳动保险证明(或缴费单据)原件及与本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原件、满足公告要求的所有业绩材料原件。
二、投标文件评审
   1、开、清标情况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废标的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投标报价评标最低价的确定:
开、清标情况评审后无明显废标情形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乘以94%。
3、参加详细评审投标人的确定:
开、清标情况评审后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的数量不多于7家(含7家)时,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参与详细评审;开、清标情况评审后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的数量多于7家时,从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选择7家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参与详细评审,其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详细评审。
4、详细评审:
(一)投标报价
1    有效投标报价:
1.1  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的要求。
1.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1.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
1.4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
2    报价分计算
2.1  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中最低报价的得70分。
2.2  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有效最低投标报价相比,每上浮1%扣0.3分,从70分扣起,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
3    扣分约定
3.1、评标委员会从除绿化苗木部分外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总价不小于该单项工程总价的0.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评审子目在公布最高限价时同时公布,评标委员会在公布的子目中随机抽取)随机抽取不少10%且不少于10项的清单项目进行重点评审(分部分项少于10项的,全部清单项进行重点评审)。
3.2、投标人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超出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30%的,每发生一项扣0.1分,最多扣0.4分。
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3.3  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超过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30%的,扣0.1分。
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项目措施费总金额的算术平均值。
3.4 评标委员从绿化苗木部分随机抽取不少于10%且不少于10项主要工程量清单项目项目进行重点评审(分部分项少于10项的,全部清单项进行重点评审)。
3.5 投标人的绿化苗木部分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超出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40%的,每发生一项扣0.1分,最多扣0.4分。
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3.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综合单价计算表和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必须与工程量清单完全一致,如有一项不一致,扣0.1分(累计不超过1分);单位工程编号错误扣0.2分。
3.6、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必须报综合单价,如有一项漏报,扣0.2分(累计不超过1分)。
(二)质量与工期承诺  10分
基本分10分。
承诺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目标的,且符合招标文件工期要求的,得基本分10分,否则按废标处理。
(三)施工方案(含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20分
1、施工方案 18分
施工方案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施工方案进行评审,评审得分区间为17~18分,以0.01分为一个记分单位,依据本工程的评标规则进行计分、汇总。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必须具备如下内容(但不限于):
1、项目总述;
2、施工组织结构,施工管理人员配备(不得涉及单位名称、具体人员姓名等);
3、劳动力配置、安排计划及保障措施;
4、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加工设备、检测设备配置及材料进场计划;
5、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针对本工程分别论述主要分部分项的施工方案、工艺方法及质量保证措施;本工程重点、难点部位施工处理方法);
6、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7、施工总进度计划安排及工期保证措施;
8、现场平面布置;
9、环境保护措施;
10、安全及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11、季节性施工措施;
12、现场构件、组件、成品及半成品保护措施;
13、与业主及其它专业承包单位的协调配合方案;
14、后期服务计划。
2、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2分
各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在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评标委员会要求其陈述及答辩测试。对项目经理在接到通知后能够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并参与陈述及答辩测试的投标人,方可得基本分1.5分。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测试进行综合评分,得分范围为0—0.5分,得分计入总分。
计分、汇总。
四、其它
1、投标人和项目经理有违反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管理法规的不良行为,被查处并经市招标办记录在案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相关规定扣分。
2、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3、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4、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废标处理。
5、本办法如有与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相违背的,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盐城市南苑宾馆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朱天明
传真  

电话

13851182998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2010年6月8日2010年6月13日,每天上午 90分 至 1130分,下午 140分 至 17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盐城市毓龙东路市消防支队大院内东楼2F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2010年6月8日2010年6月13日,每天上午 90分至 1130分,下午 140分至 17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盐城市毓龙东路市消防支队大院内东楼2F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获取 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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