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阜宾馆南迁工程附属用房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09-12-24浏览次数:【字体:

[二次公告]盐阜宾馆南迁工程附属用房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YCS200911025
工程名称 盐阜宾馆南迁工程附属用房
招标人名称 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落实
工程地点 盐城经济开发区境内
工程规模 5900平方米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YCS20091102501 附属用房桩基、土建、安装及室内外专业工程 公开招标 1200 2009-11-24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1
报名地点 盐城市毓龙东路37#,盐城市消防支队大院内东楼2F
公告发布日期 2009年12月24日
计划开工时间 2009年12月10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10年3月10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09年12月24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09年12月30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公告信息
盐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盐阜宾馆南迁工程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通过多渠道筹措,并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盐阜宾馆南迁工程附属用房施工项目的投标报名。
二、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盐城经济开发区境内(现盐城迎宾馆)。
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6457m2,总造价约1100万元。
3、质量标准:合格。
4、计划开工时间:2010年1月。
四、本次招标项目共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盐阜宾馆南迁工程附属用房桩基、土建、安装的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证书,且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2、投标项目经理资质和要求:投标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且从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始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并具备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建造师【投标时,须提供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项目经理(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
3、项目经理及项目组成员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项目经理及项目组组成人员(含项目经理至少3人)2009年以来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及与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原件
4、招标人谢绝联合体和杜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报名。
5、外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验资格(质)手续原件放入一号标书的封袋内,并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如未递交者,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
六、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办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七、本项目评标定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本公告附件。
八、本招标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单位,在2009年12月30日18:00时前[上班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8:00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正常上班)]到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盐城市毓龙东路37#,盐城市消防支队大院内东楼2F)领取本项目招标文件(联系人:朱天明,联系电话:0515--87010060),招标文件售价900元/份(含电子光盘费用),售后不退。
九、 监督投诉电话:0515-83080019【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515-88587313【盐城市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电话】。
附:《盐阜宾馆南迁工程附属用房评标办法》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张玉山                             联系人:丁明
联系电话:13016550258              联系电话:13770083366
地址:盐城迎宾馆                       地址:市毓龙东路消防支队东楼2F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盐阜宾馆南迁工程附属用房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报价、工程质量、工期、施工组织设计(含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辨)等四个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高低产生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中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一、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照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3条及招标文件通用条款第8条四号标书中投标人提供的原件材料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二、开、清标情况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废标的不能进入下阶段评审。
三、评标基准价确定:
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为经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乘以95%。
四、参加详细评审投标人确定:
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的数量不多于7家(含7家)时,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参与详细评审;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的数量多于7家时,从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报价中由低到高选择7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参与详细评审,其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详细评审。
五、详细评审:
(一)投标报价  70
1、有效投标报价:
1.1、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的要求。
1.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1.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1.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
1.5、投标人的资格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2、报价分计算
2.1、参与详细评审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最低的得70分。
2.2、参加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最低有效投标报价相比,每上浮1%扣0.3分,从70分扣起;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
3、扣分约定:
3.1、评标委员会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随机抽取不少10%且不少于10项的清单项目进行重点评审(分部分项少于10项的,全部清单项进行重点评审)。
3.2、投标人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超出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30%的,每发生一项扣0.1分,最多扣0.4分。
(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3.3、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超过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30%的,扣0.3分。
(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措施项目费总金额的算术平均值。)
3.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综合单价计算表和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必须与工程量清单完全一致,如有一项不一致,扣0.1分(累计不超过1分);单位工程编号错误扣0.2分。
3.5、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必须报综合单价,如有一项漏报,扣0.2分(累计不超过1分)。
(二)质量与工期承诺  10
基本分10分。
承诺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及工期要求,得基本分。不承诺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或工期要求按废标处理。
(三)施工组织设计(含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辨)  20
1、施工组织设计  18
施工组织设计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评审得分区间为17~18分,以0.01分为一个记分单位,依据本工程的评标规则进行计分、汇总。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必须具备如下几项内容(但不限于):
(1)项目总述;
(2)施工组织结构,施工管理人员配备(不得涉及单位名称、具体人员姓名等);
(3)劳动力配置、安排计划及保障措施;
(4)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加工设备、检测设备配置及材料进场计划;
(5)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针对本工程分别论述主要分部分项的施工方案、工艺方法及质量保证措施;本工程重点、难点部位施工处理方法);
(6)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7)施工总进度计划安排及工期保证措施;
(8)现场平面布置;
(9)环境保护措施;
(10)安全及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11)季节性施工措施;
(12)现场构件、组件、成品及半成品保护措施;
(13)与业主及其它专业承包单位的协调配合方案;
(14)后期服务计划。
2、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辨  2
各投标人项目经理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在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评标委员会要求其陈述及答辨测试。对项目经理在接到通知后能够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并参与测试的投标人,方可得基本分1.5分。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辨测试进行综合评分,得分范围为0—0.5分,得分计入总分。
六、其它
1、投标人和项目经理有违反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管理法规的不良行为,被查处并经市招标办记录在案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相关规定扣分。
2、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3、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4、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废标处理。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盐城市南苑宾馆四楼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丁明
传真  

电话

13770083366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2009年12月24日2009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 90分 至 1130分,下午 140分 至 17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盐城市毓龙东路37#,盐城市消防支队大院内东楼2F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2009年12月24日2009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 90分至 1130分,下午 140分至 17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盐城市毓龙东路37#,盐城市消防支队大院内东楼2F 获取 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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