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文化艺术中心室内装饰设计的招标公告 | |||||||||||||
工程编号 | YCS200907026 | ||||||||||||
工程名称 | 盐城市文化艺术中心室内装饰设计 | ||||||||||||
招标人名称 | 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名称 | 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落实 | ||||||||||||
工程地点 | 盐城市城南新区内港湖西南侧 | ||||||||||||
工程规模 | 本项目内装饰工程约3500万元,设计费约80万元 | ||||||||||||
标段具体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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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1 | ||||||||||||
报名地点 | 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盐城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盐城市鹿鸣东路6#) | ||||||||||||
公告发布日期 | 2009年7月21日 | ||||||||||||
计划开工时间 | 2009年9月10日 | 计划竣工时间 | 2010年1月30日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09年7月21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09年7月28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公告信息 |
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由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负责建设的盐城市文化艺术中心项目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采取多渠道方式筹措解决。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室内装饰工程设计的投标报名。
二、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室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盐城市文化艺术中心。
(2) 工程地点:盐城市城南新区内港湖西南侧。
(3) 工程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9108.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1890.8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7217.95平方米。框架四层,地下二层。
(4) 质量标准:合格;
(5) 质量目标:确保“扬子杯”,力争“鲁班奖”。
四、招标内容
(1)招标内容:盐城市文化艺术中心室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的方案设计,主要包括大剧院(暂含大堂、贵宾厅、观众厅、舞台区、过道)、多功能厅(暂含观众厅、舞台区、过道)、水街通道的方案设计。中标单位确定后,中标单位根据招标人及专家的评审意见进行施工图设计。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室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类似工程设计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独影剧院、电影院、放影厅部分的建筑面积不小于7000平方米)。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如不是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认可。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设计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报名时须提供拟报名设计负责人和设计人员(含设计负责人至少5人)2008年以来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六、本项目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申请人招标人将采用全数入围的办法确定合格的潜在投标人。
七、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八、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工程投标报名的申请人,到盐城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服务窗口(联系人:陈辉,联系号码:13407505151)领取“报名授权委托书”、 “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格式,并于2009年7月21日16时至2009年7月28日16时前,将下列资料按规定装入“投标报名资料袋”(投标报名资料袋无须密封,但封袋上应明确注明“盐城市文化艺术中心项目室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资格预审申请材料”字样)中,投至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盐城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盐城市鹿鸣东路6#)的“2号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箱”中。除本公告特殊约定外,投标人提供的报名资料中缺下列 (1)、 (2)、(3)、(4)、(5)、(6)项资料任意一项者将被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2)已填写的盐城市文化艺术中心项目室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公开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原件,一式两份;(3)投标申请人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5)投标申请人递交的拟报名设计负责人及设计组成员(含设计负责人至少5人)2008年以来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6)投标申请人及设计负责人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合同原件(如合同原件中,未体现设计负责人姓名,应提供建设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也可提供有设计负责人签名的有效设计图纸原件)。
九、投标申请人必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招标人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进行考察或核实。如发现提供的资料不真实,将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约定参加投标,否则,招投标监督部门将对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十、招标人资格预审结束后将以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投标申请人领取《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或《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到本通知的,请在一日内主动向招标人或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查询,逾期责任自负。
十一、招投标监督投诉电话:盐城市建设局招标办公室:0515-88587313、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0515-83080019、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沙洪流
联系电话:13770088099
二OO九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
盐城市文化艺术中心工程室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评标办法及评标规则
盐城市文化艺术中心室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评标委员会按设计费报价、室内装修装饰设计方案两个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采取计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得分高低推荐三个中标候选方案。
1、 设计费报价30分
1.1 本次设计费报价,只接受费率报价。设计费取费参照国家指导价在合理幅度内最低者为评标基准价。按室内装修装饰工程造价为基础,设计费费率2.1%为评标基准费率,得30分,设计费费率与评标基准费率相比,每高出0.1%扣2分,不足1%按插入法计算。设计费费率低于2.1%(不含2.1%)作废标处理。
1.2 设计费报价含室内装修装饰工程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工程施工中提供相关技术咨询等费用。
1.3 设计方案如被采用,设计费按中标单位的设计费报价支付,不再重复支付补偿费。未中标人的投标人,如在设计标评审中,总得分排名在第二、第三名的,招标人将分别给予30000元及20000元的方案设计补偿费,但招标人对其设计成果有权使用。
1.4 设计方案70分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设计方案(包括①室内装修设计总体说明、设计构思、方案特点、装饰风格、材料选用等;②重点部位效果图; ③主要选用材料的型号、规格、性能指标汇总;)及满足使用功能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等级评审,评审等级分为优、良、中三个等级,优、良、中各等级的得分系数分别为:0.95<优≤1.0;0.9<良≤0.95;0.85<中≤0.9,以0.01为一个记分单位,在有效票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进行计分、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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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盐城市南苑宾馆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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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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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陈辉 | |||||||||||
传真 |
电话 |
13407505151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2009年7月21日至 2009年7月28日,每天上午 8时 30分 至 11时 30分,下午 15时 0分 至 17时 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盐城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盐城市鹿鸣东路6#)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2009年7月21日至 2009年7月28日,每天上午 8时 30分至 11时 30分,下午 15时 0分至 17时 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盐城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服务窗口 获取 资格预审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