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文化艺术中心项目预制空心方桩工程的施工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08-11-25浏览次数:【字体:

盐城市文化艺术中心项目预制空心方桩工程的施工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YCS200811033
工程名称 盐城市文化艺术中心项目预制空心方桩工程的施工
招标人名称 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落实
工程地点 盐城市城南新区内港湖西南侧
工程规模 工程造价约500万元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YCS20081103301 文化艺术中心桩基工程施工 公开招标 500 2008-11-25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1
报名地点 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盐城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盐城市鹿鸣东路6#)
公告发布日期 2008年11月25日
计划开工时间 2008年12月15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09年6月30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08年11月25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08年12月2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公告信息  
 
盐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由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负责建设的盐城市文化艺术中心项目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预制空心方桩工程施工的投标报名。
二、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盐城市文化艺术中心。
(2)工程地点:盐城市城南新区内港湖西南侧。      
(3)项目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4683.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688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7796.7平方米。桩基工程造价约500万元,具体规格、型号、桩长以施工图为准。
(4)要求工期:30个日历天。
四、招标内容
(1)招标内容:盐城市文化艺术中心项目预制空心方桩工程的施工。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拟选派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具有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建造师[投标报名时,应提供建筑工程专业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原件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且目前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投诉人或被反映人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通过资格预审的项目经理投标时不得更换。
(3)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拟报名项目经理及项目部人员(含项目经理至少3人)2008年以来在本单位向投标申请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或缴费凭据)原件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4)其它要求:投标人中标后,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日内将满足桩基工程施工要求的打桩机械进入施工现场。如地质情况发生变化时,自行更换打桩机械,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要求。
(5)其他:资格预审合格的外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验资格(资质)手续原件放入一号标书内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如未递交者,其标书作无效标书处理。
(6)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7)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本项目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申请人少于9个(含9个)时,招标人将采用全数入围的办法确定潜在投标人。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申请人多于9个时,招标人将采用全数入围或抽签入围的办法,确定不少于9个潜在投标人。
七、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工程投标报名的申请人,到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盐城市毓龙东路37#,盐城市消防支队大院内。联系人:朱天明,联系号码:0515-87010060)领取“投标报名授权委托书”、“盐城市文化艺术中心桩基工程施工资格预审文件”和“投标承诺书”等格式,并于2008年11月25日15:00时至2008年12月2日16:00时前,将下列资料按规定装入“投标报名资料袋”投标报名资料袋无须密封,但封袋上应明确注明“盐城市文化艺术中心桩基工程施工资格预审申请材料”字样),投至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盐城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盐城市鹿鸣东路6#)的“2号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箱”中。除本公告特殊约定外,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中缺下列(1)、(2)、(3)、(4)、(5)、(6)、(7)、(8)项资料任意一项者将被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2)已填写的盐城市文化艺术中心桩基工程施工资格预审文件原件,一式两份;(3)投标申请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4)投标申请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5)项目经理的建筑工程专业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6)项目经理安生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7)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拟报名项目经理及项目部人员(含项目经理至少3人)2008年以来在本单位向投标申请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或缴费凭据)原件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8)满足本公告主要资格条件第(4)条要求的投标承诺书原件;(9)投标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九、资格预审初审合格的投标人,须在2008125日前向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人民币50000元的保证金,作为资格预审申请材料真实性及无特殊情况参加本工程投标的保证。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或银行汇票,帐户名称: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盐城市建行盐东分理处,帐号:32001733636059999999 ,未按上述要求交(汇)纳保证金的,可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如发现初审合格的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或无故不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招标人可没收本项保证金。保证金的退还方式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十、投标申请人必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招标人将对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真实,将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十一、资格预审结束后,请投标申请人接到招标人书面或电话通知后到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或《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到本通知的,请在一日内主动向招标人或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查询,逾期责任自负。
十二、招投标监督投诉电话: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0515-83080019、盐城市建设局招标办公室:0515-88587313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                             联系人:沙洪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13770088099
                                           
                                    
 
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盐城市南苑宾馆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朱天明
传真
电话
87010060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2008年11月25日2008年12月2日,每天上午 90分 至 1130分,下午 140分 至 17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盐城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盐城市鹿鸣东路6#)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2008年11月25日2008年12月2日,每天上午 90分至 1130分,下午 140分至 17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盐城市毓龙东路37#,盐城市消防支队大院内) 获取 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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