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阜宾馆南迁工程室内装饰项目的招标公告 | |||||||||||||||||||||||
工程编号 | YCS200808075 | ||||||||||||||||||||||
工程名称 | 盐阜宾馆南迁工程室内装饰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名称 | 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落实 | ||||||||||||||||||||||
工程地点 | 盐城经济开发区境内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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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3 | ||||||||||||||||||||||
报名地点 | 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鹿鸣东路6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 ||||||||||||||||||||||
公告发布日期 | 2008年8月27日 | ||||||||||||||||||||||
计划开工时间 | 2008年10月1日 | 计划竣工时间 | 2009年1月30日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08年8月27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08年9月3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公告信息 |
盐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盐阜宾馆南迁工程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室内装饰施工项目的投标。
二、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盐城经济开发区境内。
2、工程规模: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为77500平方米。其中,客房部建筑面积约为25360平方米;大堂餐饮部建筑面积约为19790平方米;会议休闲部建筑面积约为24050平方米;贵宾部建筑面积约为8300平方米。建筑物均为多层建筑,地上总建筑面积约62000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约15500平方米。本次招标项目估算总价约12000万元。
3、质量标准:合格。
4、质量目标:确保“扬子杯”、力争“鲁班奖”。
5、计划开工时间:2008年10月。
四、本次招标项目共为三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及规模如下:
第一标段:客房部室内装饰的施工,约4000万元;
第二标段:贵宾部室内装饰的施工,约3000万元;
第三标段:会议休闲部、大堂餐饮部室内装饰的施工,约5000万元。
各标段具体招标内容详细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投标申请人(同一项目经理)可同时参加上述两个标段或三个标段的投标报名,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中标顺序为: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一级资质证书,且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项目经理资质和要求:投标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且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并具备一级施工资质相应专业的建造师。资格预审合格的项目经理投标时不允许更换。
3、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和项目经理于200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均至少施工过1项室内装饰工程,该工程质量获省优及以上等级,且该工程的单项合同价不小于2500万元。
4、招标人谢绝联合体和杜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报名。
5、资格预审合格的外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验资格(质)手续原件放入一号标书的封袋内,并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如未递交者,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
六、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办法确定入围单位。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时,采用全数入围办法或抽签办法确定不少于9家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9家(不含9家)时,则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七、本项目评标定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招标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的申请人,到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盐城市文港南路五星小区大门北侧综合楼2F)领取授权委托书及《资格预审文件》格式,并于2008年8月 27日12:00时至2008年9月3日15:30时前(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将下列资料按规定装入“投标报名资料袋”中,投至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鹿鸣东路6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1号投标报名箱【建设工程】”中。除本公告特殊约定外,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中缺下列资料任意一项者,将被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明确所投标段】;(2)资格预审文件原件,一式两份;(3)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经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核验的复印件;(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5)按招标公告主要资格条件第2条要求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6)项目经理(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7)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组成员(包含项目经理在内至少4人)与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原件和2007年度(2007年1月—12月)向投标申请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险或社会保障部门交纳的有关保险证明或缴费单据原件;(8)证明项目经理满足本公告主要资格条件中第3条要求的业绩材料原件【至少应包括工程承发包合同原件、相应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及获奖证书(或文件)等。项目经理姓名、工程造价必须在承发包合同中体现;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项目经理必须为合同项目经理中排列第一的,其他项目经理业绩不予认可】。上述资料除按要求提供原件外,均需至少提供1份复印件并装订在资格预审文件后。
九、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投标申请人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或招标人可通过对投标申请人提供资料进行考察发现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的,将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
十、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告知投标申请人领取《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或《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才能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十一、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十二、 监督投诉电话:0515-83080019【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515-88587313【盐城市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电话】。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丁明
联系电话:13770083366
地址:文港路五星小区综合楼2F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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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盐城市南苑宾馆四楼 |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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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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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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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天明 | |||||||||||||||||||||
传真 |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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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51182998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2008年8月27日至 2008年9月3日,每天上午 9时 0分 至 11时 30分,下午 14时 0分 至 17时 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鹿鸣东路6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2008年8月27日至 2008年9月3日,每天上午 9时 0分至 11时 30分,下午 14时 0分至 17时 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盐城市文港南路五星小区大门北侧综合楼2F) 获取 资格预审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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