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由盐城市国投置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盐城市国投商务楼工程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由建设单位筹措解决。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工程所需配电箱(甲控)材料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的投标报名。
二、招标编号:YCJZ-11-(建业)-39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国投商务楼工程配电箱(甲控)材料采购
2、招 标 人:盐城市国投置业有限公司(本次采购为甲控材料采购,中标后由工程的总承包单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负责购买、收货并付款等全部事宜)。
3、到货地点:盐城市国投商务楼工地
4、供货期:收到中标人的通知书后60个日历天内。
5、项目规模:本次招标共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盐城市国投商务楼工程配电箱的生产制作、供应、运输等售后服务工作,具体材料名称、数量、规格及技术参数以招标文件及图纸为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配电箱设备制造厂商或者获得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唯一指定的代理商。代理商注册资本金必须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且其所代理材料设备的生产厂家的注册资本金必须在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
2、投标材料设备的生产厂家必须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五、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六、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七、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 下同)
本项目诚信保证金为人民币 50 万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诚信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诚信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网汇)。单位名称:盐城市机电设备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盐城市工商银行阳光分理处,账号:1109664819000001153。投标人须凭本人身份证、银行有效票据原件(网汇可为复印件)和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到盐城市机电设备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三楼312室开具诚信保证金收据(电话:0515-88197290)。
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将诚信保证金收据交专业招标办和招标人核验,未提供诚信保证金收据的,招标人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一般未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后仍存于原帐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招标项目货物及安装基本完工,相关部门验收后经招标人同意报专业招标办批准退还诚信保证金总额的90%,其余10%竣工验收通过后予以退还。
八、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报名的申请人,须携带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标明联系电话,手机和传真),于2012年9月6日17:00至2012年9月13日17:00到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毓龙东路12号)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九、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投标申请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十、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应在开标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其放弃理由。其理由没有得到招标人认可或未提出书面申请而放弃获取招标文件或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已经缴纳诚信保证金的,暂缓退还其诚信保证金。
十一、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
盐城市经信委机电设备招标办:0515-88197281
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0515-83080019
附:《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格式一
《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二
招标单位(公章): 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人:毛先生
联系电话:0515-88190191 联系电话:18905109293
地址:盐城市南苑宾馆五楼 地址:盐城市毓龙东路12#四楼
格式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
:
根据贵单位 的招标公告,我单位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现授权 同志(该同志在我单位担任 ,身份证号码为: )办理投标报名以及领取招标文件等有关投标事宜。
我单位提供的报名资料真实、无误,如有差错,贵单位有权取消我单位的投标报名资格。
代理人联系电话:
投标申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 期:年 月 日
格式二:
诚信投标承诺书
______________(招标人):
______________(委托交易机构):
我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自愿参加_________________(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和按规定交纳诚信保证金___万元,严格遵守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和盐城市的相关规定,并郑重承诺:
(一)本单位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资料都真实可信,没有弄虚作假;
(二)不组织、不参与串标围标,没有出借或挂靠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拟派的投标项目组成员符合法律法规和盐城市的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的约定。中标后,绝不违法分包、转包,中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常驻施工现场;
(四)本单位如有涉及招标投标方面投诉举报,本人将在投诉书上签字,否则,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
(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的规定。
如果出现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行为,本人及本公司愿意接受招标人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的任何处罚,并自动放弃所缴纳的诚信保证金。
特此承诺。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日 期:二O一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