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盐城市国投商务楼工程已经由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大会堂电影系统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的投标报名。
二、招标编号:YCJZ-12-(建业)-34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盐城市国投商务楼大会堂工程电影系统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项目。
2、工程地点:位于盐城市世纪大道南侧,市政府行政中心办公大楼西侧。
3、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
4、工程规模:总投资约150万元。
5、工期要求:要求工期为60日历天;在2012年12月10日前调试合格。
四、招标内容及要求
本招标工程为一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为:盐城市国投商务楼大会堂项目电影系统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保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且其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2、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近2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
3、投标人资质要求:应具备音、视频工程业企业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4、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具有类似项目的业绩和良好信誉,要求具备2007年1月1日以来签订合同且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额达100万元的业绩不少于1项。
5、投标申请人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以非法手段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其处罚规定尚未具有投标资格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
6、本次招标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六、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七、请投标申请人于2012年9月20日09:00时至2012年10月10日17:00时前(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携带单位介绍信(须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及3万元投标质保金【递交方式:现金缴纳或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网汇。收款单位名称: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盐都农业营业部,账号:426201040013286】到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四楼招标代理部报名(联系人:徐女士,电话0515-85502822)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逾期报名的不予接收。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而放弃投标的,招标人有权没收其先行缴纳的3万元投标质保金。投标质保金在项目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各投标人。
八、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诚信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诚信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诚信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网汇)。单位名称:盐城市机电设备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盐城市工商银行阳光分理处,账号:1109664819000001153。投标人须凭本人身份证、银行有效票据原件(网汇可为复印件)和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到盐城市机电设备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三楼312室开具诚信保证金收据(电话:0515-88197290)。
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将诚信保证金收据交专业招标办和招标人核验,未提供诚信保证金收据的,招标人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一般未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后仍存于原帐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招标项目货物及安装基本完工,相关部门验收后经招标人同意报专业招标办批准退还诚信保证金总额的90%,其余10%竣工验收通过后予以退还。
九、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十、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应在开标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其放弃理由;其理由没有得到招标人认可或未提出书面申请而放弃获取招标文件或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已经缴纳诚信保证金的,暂缓退还其诚信保证金。
十一、监督投诉电话:
盐城市经信委机电设备招标办:0515-88197281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0515-83080019
招标人(公章): 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人:毛广喜
联系电话:0515-88190201 联系电话:18905109293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1:
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
:
根据贵单位 项目的招标公告的要求,我单位拟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现授权 同志(该同志在我单位担任 ,身份证号码为: )办理投标报名以及领取招标文件等有关投标事宜。
申请内容:
我单位提供的报名资料真实、无弄虚作假现象。若有投诉反映有弄虚作假现象或经贵单位审核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查实,若我单位中标贵单位即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的中标资格。
联系电话:
申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附2:
诚信投标承诺书
______________(招标人):
______________(委托交易机构):
我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自愿参加_________________(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和按规定交纳诚信保证金___万元,严格遵守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和盐城市的相关规定,并郑重承诺:
(一)本单位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资料都真实可信,没有弄虚作假;
(二)不组织、不参与串标围标,没有出借或挂靠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拟派的投标项目组成员符合法律法规和盐城市的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的约定。中标后,绝不违法分包、转包,中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常驻施工现场;
(四)本单位如有涉及招标投标方面投诉举报,本人将在投诉书上签字,否则,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
(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的规定。
如果出现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行为,本人及本公司愿意接受招标人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的任何处罚,并自动放弃所缴纳的诚信保证金。
特此承诺。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二O一二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