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盐城市国投置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盐城市国投商务楼工程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由建设单位筹措解决。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工程所需砂钢不锈钢护栏、楼梯扶手采购及安装等相关伴随服务项目公开招标的投标报名。
二、招标编号:YCJZ-13-(建业)-04
三、项目概况
3.1、项目名称:盐城市国投商务楼工程砂钢不锈钢护栏、楼梯扶手采购及安装等相关伴随服务项目
3.2、招 标 人:盐城市国投置业有限公司
3.3、供货地点:盐城市国投商务楼工地(位于市政府行政中心主楼西侧、世纪大道南侧)。
3.4、招标规模:本招标项目工程造价约120万元,具体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及技术参数以招标文件及图纸为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
3.5、质量要求:产品质量等级为“优等品”,并符合国家规定。
3.6、供货期要求:合同签订后 40 日历天内完成所需产品的采购、供应、运输、安装、维修、售前、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且工期不影响本工程总工期目标的实现。
3.7、标段划分及内容:本次招标共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盐城市国投商务楼工程砂钢不锈钢护栏、楼梯扶手的采购、供应、运输、安装、维修、售前、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及技术参数以招标文件及图纸为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应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三级及其以上施工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时须提供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三级项目负责人投标时须提供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原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4.3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4.4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4.5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五、投标报名样品要求:招标人要求各投标人在2013年2月8日17:00时前(样品提交地点:盐城市国投置业有限公司(盐城市科技馆一楼成本控制部,人民南路与开发大道交界处)。联系人:朱小姐,联系电话:0515-88190201、83270105,具体样品详见招标文件)将拟投标样品送到指定地点,由招标人组织审查,只有投标报名样品通过招标人审查并取得《样品认可书》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不论中标与否,涉及样品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七、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 下同)
本项目诚信保证金为人民币 陆 万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诚信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诚信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网汇)。单位名称:盐城市机电设备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盐城市工商银行阳光分理处,账号:1109664819000001153。投标人须凭本人身份证、银行有效票据原件(网汇可为复印件)和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到盐城市机电设备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三楼312室开具诚信保证金收据(电话:0515-88197290)。
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将诚信保证金收据交专业招标办和招标人核验,未提供诚信保证金收据的,招标人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一般未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后仍存于原帐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招标项目货物及安装基本完工,相关部门验收后经招标人同意报专业招标办批准退还诚信保证金总额的90%,其余10%竣工验收通过后予以退还。
九、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报名的申请人,须携带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标明联系电话,手机和传真),于2013年1月16日17:00至2013年1月23日17:00到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毓龙东路12号(原亭湖区建设局)四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十、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投标申请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十一、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应在开标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其放弃理由。其理由没有得到招标人认可或未提出书面申请而放弃获取招标文件或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已经缴纳诚信保证金的,暂缓退还其诚信保证金。
十二、本项目评审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组织人员进行考察,如发现投标人有围标、串标、提供虚假材料、或生产能力(生产设备、技术人员、生产场地、检查设备、类似业绩等)明显达不到投标文件承诺的标准,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十三、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
盐城市经信委机电设备招标办:0515-88197281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0515-83082019。
附:《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格式一
《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二
招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0515-88190201
地址:盐城市科技馆一楼成本控制部(人民南路与开发大道交界处)
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张明
联系电话:0515-85501188
地址:盐城市毓龙东路12号(原亭湖区建设局)四楼
2013年1月15日
格式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
:
根据贵单位 的招标公告,我单位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现授权 同志(该同志在我单位担任 ,身份证号码为: )办理投标报名以及领取招标文件等有关投标事宜。
我单位提供的报名资料真实、无误,如有差错,贵单位有权取消我单位的投标报名资格。
代理人联系电话:
投标申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 期:年 月 日
格式二:
诚信投标承诺书
______________(招标人):
______________(委托交易机构):
我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自愿参加_________________(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和按规定交纳诚信保证金___万元,严格遵守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和盐城市的相关规定,并郑重承诺:
(一)本单位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资料都真实可信,没有弄虚作假;
(二)不组织、不参与串标围标,没有出借或挂靠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拟派的投标项目组成员符合法律法规和盐城市的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的约定。中标后,绝不违法分包、转包,中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常驻施工现场;
(四)本单位如有涉及招标投标方面投诉举报,本人将在投诉书上签字,否则,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
(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的规定。
如果出现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行为,本人及本公司愿意接受招标人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的任何处罚,并自动放弃所缴纳的诚信保证金。
特此承诺。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日 期:二O一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