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盐城市先锋国际广场三期住宅及酒店写字楼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 |||
工程编号 | YCS20130522205 | ||
工程名称 | 盐城市先锋国际广场三期住宅及酒店写字楼工程项目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3年5月22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3年5月29日 |
公告信息 |
盐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的盐城市先锋国际广场三期酒店写字楼和住宅楼项目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先锋国际广场三期酒店写字楼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通知》(盐发改审[2013]62号文)、《关于同意先锋国际广场三期住宅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通知》(盐发改审[2013]63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并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岩土详细勘察项目的投标。
二、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勘察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申请人须使用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投标(网址http://218.92.169.146: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四、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先锋国际广场三期酒店写字楼和住宅楼工程岩土详细勘察项目。
2、项目地点:盐城市先锋岛。
3、工程规模:本工程酒店写字楼总建筑面积约105360平方米,住宅楼总建筑面积约99870平方米。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要求质量:国家有关勘察设计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合格等级,最终出具的岩土工程勘察成果文件确保通过图审部门审定。
6、要求工期:在接到招标人的通知之日起,在30日历天内出具岩土工程勘察成果文件并通过图审部门审定。
五、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盐城市先锋国际广场三期(酒店写字楼和住宅楼)项目用地范围的地质勘察工程(详见总平面图)。
六、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必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年龄在55周岁以下, 具有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资格。
3、投标人须保证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等不少于3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在合同期内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2012年11月—2013年4月连续6个月上述人员个人在该单位参保缴费清单原件(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始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事业单位不需要提供上述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
4、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杜绝挂靠单位投标。
5、投标报名人在江苏省盐城市地区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内,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七、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下同):
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诚信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诚信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盐城迎宾支行, 帐号:32001735136059966999,联系电话:0515-88587321),投标诚信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诚信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将诚信保证金收据交专业招标办和招标人核验,未提供诚信保证金收据的,招标人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诚信保证金退还方式:非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地点: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非中标人的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转为投标人对招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仍存于原招标交易机构账户,接受市招标办和专业招标办监督。中标人诚信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且中标单位进场施工后,凭招标人出具的项目履约情况反馈表和服务进度情况说明,经专业招标办备案后,按服务进度给投标人分期办理相应比例的诚信保证金退还手续。在招标项目基本完成,相关部门验收后经招标人同意报招标办批准退还诚信保证金总额的90%,其余10%通过图审后予以退还。
八、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办法投标时,投标单位名称发生变更、项目负责人与报名时不一致的,开标前未办理变更手续的,其投标文件均作无效标书处理。
九、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十、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应在本项目公告报名时间内登入网址(http://218.92.169.146: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进行网上报名,逾时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本公告网上报名的时间“自2013年 5 月 22 日16:30时至2013年 5 月 29 日18:00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投标报名,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13年 5 月 22日16:30时至2013年 5月 29 日18:00时”。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凭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打印回执单及购买人的身份证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鹿鸣路6号三楼)招标文件发售窗口购买。(联系电话:0515-88197300)。
十一、申请人除不可抗力情况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十二、投标申请人必须遵守江苏省关于招投标法律、法规及各种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且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十三、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四、招投标监管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电话0515-88197118;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电话:0515-88587313。
附件:
盐城市先锋国际广场三期工程岩土详细勘察项目
评标办法及评标规则
本项目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由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评审、技术性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按照由低至高推荐有排序的 三 名中标侯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采用本评标办法评标的同时,亦适用《盐城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通用评标规则》的有关规定。
一、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工作按以下 (一)、(二)、(三)、(四)项顺序进行:
(一)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资格对照招标文件资格后审要求提供的原件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审查以投标人提供的: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3、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4、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等不少于3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在合同期内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2012年11月—2013年4月连续6个月上述人员个人在该单位参保缴费清单原件(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始时间且加盖人社部门有效章印)。事业单位不需要提供上述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
未提交上述原件资料或原件资料不全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二)符合性评审
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承诺招标文件中的工期、评价标准及要求。符合以上条件者予以通过。
(三)技术性评审
对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标书进行技术性评审。具体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工程概况和勘察目的;2、勘察技术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3、项目组的人员配备和设备投入计划(不得违反无标志规定); 4、勘察进度计划方案及保证措施;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6、勘察服务承诺(包括质量、进度、人员配合、与相关方的沟通协调、后续配合服务、成果质量等方面)。如缺大项者,不予通过。
(四)商务性评审
对通过技术性评审和符合性评审的标书进行商务性评审,商务性评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投标人的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的要求,且经评审不低于成本。
2、投标人的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上述两项按顺序进行评审,前一项未通过的不参与下一项的评审,不符合上述两项任意一项要求的,不予通过商务性评审,未通过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二、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2 、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3、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作废标处理,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建设单位(盖章):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515-88190201
地址:市人民南路科技馆1F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杨杨
联系电话:15851089096
地址:市钱江财富广场东座4F
2013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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