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小洋河河道两边垃圾清理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14-11-10浏览次数:【字体:

 

一、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盐城市小洋河综合整治工程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盐城市小洋河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且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盐城市小洋河河道两边垃圾清理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二、盐城市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盐城市小洋河河道两边垃圾清理项目。
2、项目范围: 盐城市小洋河两侧南起建军桥北至工学院三叉口,河两侧新建围墙至驳岸范围,无围墙段以现场描述为准。
3、项目规模: 估算价约40万元。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质量要求:所有垃圾均清理干净,且满足总包施工单位驳岸、栈桥等工程施工要求
6、要求工期: 15日历天清理结束并移交,同时须满足招标人对进度的要求。
7、安全要求: 确保清理安全无事故
四、标段划分及主要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共为一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为:盐城市小洋河河道两边垃圾清理,主要包含但不限于清理招标范围内杂树、枯死树木、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拆除残留垃圾、地面附着物等所有垃圾,清表范围内的矛盾协调,清理后的垃圾临时堆场及运输、存放等。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房屋拆迁施工单位三级资格,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有三级及以上资格(投标时须提供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原件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中标后或施工期间更换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自更换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止,不得参与工程的投标,如备案之日至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的,按六个月计算,自行更换未经备案的,按有在建工程处理)。
3、投标申请人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以非法手段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其处罚规定尚未具有投标资格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
4、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六、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时投标人名称发生变更的,谈判前需办理变更手续未办理变更手续的作无效标书处理。
七、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中标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本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上述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的申请人于2014年11月10日至2014年11月12日11时,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到盐城市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
九、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其放弃理由;其理由没有得到招标人认可或未提出书面申请而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
十、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一、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电话:0515-88190201  
联系地址:盐城市科技馆1楼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盐城市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尤鸿望       联系电话:0515-88200316       
地址:盐城市紫薇国际广场C座7F(人民南路与新都路路口科技馆东对面)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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