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企业年金的相关规定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加强企业年金的规范管理,充分维护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职工利益,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招标人通过邀请招标方式选择确定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人,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一、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
2.1 招标人: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2 项目名称:盐城市国投集团企业年金计划受托管理项目
2.3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2.4 项目地点:盐城市世纪大道669号。
2.5服务期:三年。
2.6项目规模:参加计划的职工人数约为370人,单位及个人合计年缴金额约450万元。
2.7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盐城市国投集团企业年金计划受托管理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8本项目严禁挂靠。招标项目公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履行约谈法定代表人的程序,如此时发现挂靠,1、取消其中标资格;2、没收投标保证金;3、追究其耽误甲方各项费用损失之法律责任。如在中标之后发现其挂靠,则1、立即清退出场;2、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3、承担甲方一切损失;4终身禁止参与国投集团所有项目。
三、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必须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具有受托投资管理、基金管理或资产管理资格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定颁发有效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证书》,资格类型需具备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人资格。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国有企业企业年金计划受托管理项目业绩(投标时提供合同)。
3.4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5 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报名,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四、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造成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六、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须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以及购买人身份证原件于2019年4月20日至2019年4月24日(上午8:30-11:45,下午2:30-6:00,节假日休息)到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5号金融城6#楼(上海银行)27层2708室;联系人:童女士,联系电话:0515-88278806】招标代理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工本费为300元/份),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
招标人: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515-80552035
地 址:盐城市世纪大道669号。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工、时工
联系电话:13270088972、13914646929
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火车站西侧站前不夜城)。
2019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