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对盐城市先锋国际广场商业中心亮化提升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并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谈判投标。
一、项目名称
盐城市先锋国际广场商业中心亮化提升工程
二、谈判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2.1本次谈判内容为盐城市先锋国际广场商业中心亮化提升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先锋国际广场一期商业中心建筑景观照明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保留对工作量进行变更或增减的权利。
2.2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219万元。
2.3施工地点:盐城市先锋岛
2.4工期:40日历天,具体进场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中标人必须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日历天内进场施工,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4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亮化工程并确保通过验收,不能影响招标人的总工期进度计划。
2.5质量标准:确保先锋国际广场整体亮化无明显色差,质量达到合格标准(质保期2年)。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机电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3项目组要求另外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4本次招标,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报名人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间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6本项目严禁挂靠。招标项目公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履行约谈法定代表人的程序,如此时发现挂靠,①取消其中标资格;②没收投标保证金;③追究其耽误招标人工期、各项费用损失之法律责任。如在中标之后发现其挂靠,则①立即清退出场;②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③承担招标人延期施工等一切损失;④终身禁止参与国投集团所有项目;⑤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前用现金方式交给代理机构。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开标结束后当场退回。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
五、本项目评标定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中标人。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首先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通过资格审查的各投标人的供货期、质量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评审的投标人方可参与竞争性谈判。如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多于四家,以投标时的投标报价由低至高确定四家投标人参与报价谈判,其余投标人不参与报价谈判。如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少于四家(含四家),投标人全部参与报价谈判。
中标人确定原则: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最终谈判结果,按照有效投标报价由低至高推荐1名中标侯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并列的,须明确中标候选人或需对中标候选人排序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进行排序。如所有投标报价均高于招标人的期望值,则招标人有权决定采用一轮或多轮次形式进行谈判或取消本次招标,并不承担投标人的任何投标费用。
六、谈判文件发放(获取)
请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于2019年8月 7 日18:00时前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投标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注明联系人及手机号码、邮箱)到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城南分公司【盐城市世纪大道5号金融城6#楼(上海银行)2708室招标代理部。联系人:童女士 联系电话:0515-88278806】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
七、本项目严禁挂靠。招标项目公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履行约谈法定代表人的程序,如此时发现挂靠,1、取消其中标资格;2、没收投标保证金;3、追究其耽误甲方供货期、各项费用损失之法律责任。如在中标之后发现其挂靠,则1、立即清退出场;2、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3、承担甲方延期施工等一切损失;4、终身禁止参与国投集团所有项目;5、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515-80552035
地址:盐城市国投大厦20楼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童万春
联系电话:0515-88278806;18951555908
地址: 盐城市世纪大道5号金融城6#楼(上海银行)2708室招标代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