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国能灌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灌东盐场16MW集中式光伏电站目前已竣工并网发电,现拟采用公开询价的方式择优选择服务单位负责盐城市国能灌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灌东盐场16MW集中式光伏电站环评竣工验收报告编制及备案,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盐城市国能灌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灌东盐场16MW集中式光伏电站环评竣工验收报告编制及备案。
1.2 项目地点:江苏省盐城市。
1.3 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内容为灌东盐场16MW集中式光伏电站环评竣工验收报告编制并负责完成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工作。
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1.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5 服务期限: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完成环评竣工验收报告编制及备案工作。
1.6质量标准:合格,最终完成备案。
1.7招标限价:28000元。
二、投标人资格
2.1 投标人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具有环境影响评价服务。
2.2 投标人应具有不少于两个光伏电站环评竣工验收报告编制及备案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2.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和专业技术支撑能力,在近三年无违法经营记录,具备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本项目严禁挂靠。招标项目公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履行约谈法定代表人的程序,如此时发现挂靠,①取消其中标资格;②没收投标保证金;③追究其耽误甲方工期、各项费用损失之法律责任。如在中标之后发现其挂靠,则①立即清退出场;②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③承担甲方延期施工等一切损失;④终身禁止参与国投集团所有项目;⑤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三、现场踏勘
3.1甲方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进行现场探勘,投标前联系甲方,联系人黄龙,联系电话15851063341。
3.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3.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四、报价截止时间、地点
3.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 8 月 28 日18:00。
3.2 递交地点: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国投大厦14楼1412室,联系人:秦工 0515-80551412
五、报价要求
5.1本项目报价采取含税总价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招标要求自行考虑相关因素并合理确定报价,中标后不再增加任何费用。报价范围为完成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服务工作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人工费、材料费、专家评审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不可预见费及其它相关所有费用。同时还应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以及承担的义务、责任、风险等一切因素,并计入投标报价中。
5.2 无论询价过程和结果如何,参加询价的供货单位自行承担与本次项目报价有关的全部费用。
六、报价文件的组成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须将下列6.1~6.6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一正两副)并密封后送至约定地点。
6.1 投标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2 已标价报价清单(格式详见附件);
6.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详见附件);
6.4 授权委托书(如委托,格式详见附件);
6.5 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环评竣工验收报告编制及备案工作业绩合同复印件。
6.6 投标人提供的其它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七、付款方式
7.1 预付款: / ;
7.2乙方完成环评竣工验收报告编制及备案工作并经甲方确认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甲方付款前乙方需提供符合财务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八、定标原则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谈判小组,首先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通过资格审查的各投标人的工期、质量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评审的投标人按报价由低到高进入竞争性谈判程序。
谈判小组会根据最终谈判结果,按照有效投标报价由低至高推荐有排序的1-3名中标侯选人,招标人根据谈判小组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并列的,须明确中标候选人或需对中标候选人排序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进行排序。如所有投标报价均高于发包人的期望值,则发包人有权取消本次招标,并不承担投标人的任何投标费用。
招标人:盐城国丰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世纪大道669 号国投大厦14楼1412室
联系人:秦工 0515-8055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