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年产三十亿瓦时锂离子电池成组生产项目 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盐城国投中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年产三十亿瓦时锂离子电池成组生产充放电测试柜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进行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充放电测试柜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维修、保养、售前、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货物名称、数量、规格及技术参数以招标文件提供的参数为准,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本项目共为1个标段。
2.2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造价约 200 万元。
2.3项目地点:盐城市盐都区盐龙街道纬八路北侧华锐路西侧(D)。
2.4工期:中标人确保在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等全过程。
2.5质量要求:所有货物质量等级为“合格”,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需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最新标准,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国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质、资格等要求:
3.1.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1.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1.4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
3.1.4.1投标人必须为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需货物的生产厂家。
3.1.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
(4)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5. 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4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不接受电汇、转账、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汇出(不入账),以投标人汇出资金的银行日期为准,且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收款人名称: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苏银行盐城金穗支行,账号:70801201100000236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将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原件、基本帐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带至开标现场交工作人员核验,未按上述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于2019年 9 月 23 日至2019年 9 月 28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报名人身份证到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地址: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兆泉综合楼3楼招标代理部(西环路与东进路交界处向西300米),联系人:刘溶溶,联系电话:18861983696),逾期报名的不再受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该条如有变更,将以“补充答疑”形式通知投标人。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ycctjt.cn/上发布。
9.其他
9.1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9.2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分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分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0.联系方式
招标 人:盐城国投中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经济开发区珠江路20号 国新新能源汽车 三电车间
联系 人:颜学领
电 话:1806619601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兆泉商务楼3楼
联 系 人:刘溶溶
电 话:18861983696
电子邮件:676522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