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先锋国际广场部分灭火器即将到期需重新充装,现拟采用公开询价的方式择优选择供货单位,负责先锋国际广场灭火器重新充装、手推式灭火器采购,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先锋国际广场灭火器重新充装、手推式灭火器采购项目。
1.2 项目地点:江苏省盐城市。
1.3 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内容为先锋国际广场灭火器重新充装、手推式灭火器采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附件6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1.4 招标方式:询价。
1.5 服务期限: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 7 日历天内。
1.6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标准。
1.7招标限价:16000元。
二、投标人资格
2.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投标人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含本采购项目涉及的相关内容。
2.1.3投标人需持有江苏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技术证书《充装维修资格证》。
2.1.4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2.1.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2.1.7报价人具有相关服务项目相同或相近的实施能力,在已执行的服务项目中未发生重大的质量、泄密等问题或事故。
2.1.8本项目严禁挂靠。招标项目公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履行约谈法定代表人的程序,如此时发现挂靠①取消其中标资格;②没收投标保证金;③追究其耽误甲方工期、各项费用损失之法律责任。如在中标之后发现其挂靠,则①立即清退出场;②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③承担甲方延期施工等一切损失;④终身禁止参与国投集团所有项目;⑤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三、现场踏勘
3.1甲方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进行现场探勘,投标前联系甲方,联系人倪天星,联系电话15195120900。
3.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3.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四、报价截止时间、地点
3.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5日18:00。
3.2 递交地点: 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市世纪大道669 号国投大厦(2017会议室),联系人:王瑶 0515-80552014
五、报价要求
5.1本项目报价采取全费用综合单价(即将所有费用均摊至各综合单价中),投标人应根据招标要求自行考虑相关因素并合理确定报价,中标后不再增加任何费用。报价范围为完成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服务工作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人工费、材料费、专家评审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不可预见费及其它相关所有费用。同时还应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以及承担的义务、责任、风险等一切因素,并计入投标报价中。
5.2 无论询价过程和结果如何,参加询价的供货单位自行承担与本次项目报价有关的全部费用。
六、报价文件的组成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须将下列6.1~6.6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一正两副)并密封后送至约定地点。
6.1 投标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6.2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格式详见附件);
6.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详见附件);
6.4 授权委托书(如委托,格式详见附件);
6.5 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6《充装维修资格证》复印件;
6.7 投标人提供的其它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七、付款方式
7.1 预付款: / ;
7.2供货结束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甲方付款前乙方需提供符合财务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3无论询价过程和结果如何,参加询价的供货单位自行承担与本次项目报价有关的全部费用。
7.4如因采购单位实际需求,供货数量发生变化,成交供货单位须无条件满足采购单位需求,确保供货质量并及时供货。结算时按实际供货量进行结算,综合单价不变。
本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请有意参加询价报价的人员请于询价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按询价函要求递交,如所有报价均高于建设单位的期望值,则建设单位有权终止本次询价,并不承担服务单位的任何报价费用。
招标人: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世纪大道669 号国投大厦
联系人:王瑶 0515-8055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