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盐城市国丰置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盐城市麋鹿风情小镇项目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拟对其(一期)-5天沟工程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择优选择承包人。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谈判。
二、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麋鹿风情小镇(一期)-5天沟工程
2、建设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草庙镇东灶村,西侧以G228临海公路为界,东侧紧邻国家5A级旅游景区中华麋鹿园
3、工程规模:约52.5万元
4、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麋鹿风情小镇(一期)-5天沟工程工程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招标人保留调整部分工程量的权利。投标人的服务内容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包质量保修等。
5、工期要求:自发包人通知正式进场施工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确保工程通过验收。承包人应承诺在实施过程中不得影响工程总体进度,不得以任何借口停工怠工。如因承包人原因延误工期或影响总工期的,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按每延误一天向发包人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如因发包人原因并且符合工程工期顺延的情况,经监理和发包人签证确认后工期顺延。如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通知进场后而不按时进场的,取消其施工资格,并没收其保证金。
6、质量要求: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非招标人原因,质量整改所发生的费用不予增加。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下列三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等关键性岗位,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
(3)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3、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
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
5、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6、本工程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五、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申请人于2019年12月9日18时前到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获取相关文件。报名时须携带单位行政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联系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国丰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莉君
联系电话:0515-8055202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正清
联系电话:0515-83839668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