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国华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阜宁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一期项目已经开工建设,项目所需资金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防雷检测服务的投标工作。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阜宁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一期项目防雷检测服务
1.2项目概况
1.2.1项目地点:盐城市阜宁县阜宁经济开发区境内。
1.2.2项目规模: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48076.49m2。。
1.2.3工期要求:根据招标人要求及时完成相关检测服务并出具《防雷(静电)装置竣工检测报告》。
1.2.3质量要求:必须确保本项目通过防雷检测并取得相关批复。
二、询价内容
本次询价内容为阜宁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一期项目防雷检测服务,主要检测内容为:防雷(静电)装置 竣工检测。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省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防雷装置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2乙方工作人员必须具有江苏省气象主管机构核发的《防雷装置检测资格证》。
3.3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四、询价时间及地点
4.1时间:投标人于2020年5月15日18: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至招标人处(北京时间)。
4.2地点:盐城国投集团2013办公室(盐城市世纪大道669号)。
4.3联系人:朱工,80552035
五、投标人投标需提供的投标文件内容如下
投标人应认真仔细阅读询价文件的所有内容,未按询价函的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1投标文件一律以书面形式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装订成册。
5.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制作要求如下: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本为原件,副本可为复印件);
②投标承诺书原件;
③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④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工程咨询资质证书复印件;
⑤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注册咨询工程师证书及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
⑥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上述③至⑤项内容须提供原件备查。
5.3 请各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询价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投标文件(一式两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壹份,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装订成册、密封。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能按要求密封的,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六、投标报价要求
6.1 本项目防雷(静电)装置检测技术服务费用按照江苏省物价部门现行收费依据和标准(苏价服【2006】266号)执行,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收费标准的60%,最终结算时面积按规划许可证面积计算,询价时面积暂定为48000平方米。
七、付款方式
取得主管部门批复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八、定标原则
本项目采用询价方式招标,招标人在询价时,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成立询价小组。首先由询价小组进行资格审查、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技术性及商务性的评审确认,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并由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单位(以下简称“中标人”),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推荐1-3名成交候选人;若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时,将由询价小组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中标的投标人。
九、其它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全数法入围办法。
建设单位:盐城市国华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515-80552035
时间: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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