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先锋国际广场三期酒店写字楼已由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出资比例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南侧卸货区扶梯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盐城先锋国际广场三期酒店写字楼南侧卸货区扶梯(共1台)设备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移交、技术培训、维修及售前售后服务,同时包括上述全部电梯设备质保期内正常工作所必须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相关资料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中的约定,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2项目规模:本项目造价约 45万元。
2.3 设备品质要求:
投标的电梯设备必须为中外合资的最新成熟型产品。其中:(1)自动扶梯设备的主要部件(控制柜)必须与投标品牌一致(原品牌设备);(2)不得使用关联企业(关联企业是指该企业正常生产的电梯产品与投标品牌不一致的企业)的电梯产品,两个电梯生产企业之间的相互委托、授权无效。
2.4 项目地点:盐城市先锋岛。
2.5工期:45日历天内完成所有电梯设备的供货、安装和调试及验收工作并交付使用。同时做好与施工单位的配合和协调工作,确保总工期目标的实现。
2.6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设备质量等级为“合格”,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国家合格标准。
2.7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不少于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厂商或该制造厂商授权的销售代理商(代理商营业范围必须包含电梯设备销售)。本项目所投电梯制造厂商如为产销分离模式或国外制造厂商,可以由电梯制造厂商的专业销售厂商授权其销售代理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与之相关的盖章、资质、承诺等文件可由电梯销售厂商负责提供(销售厂商视同为制造厂商),但投标时必须提供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厂商关于其产销分离模式的证明材料或国外制造厂商的授权。
a.投标人为投标设备制造厂商的,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并附明细表(电梯),其制造许可证明细表中必须具有自动扶梯;
②具有在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③具有在有效期内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④制造厂商出具的产品质量证明书;
⑤制造厂商(含分公司)或此授权的安装单位出具的安装、调试、维修及保养等售后服务承诺书。
b.投标人为投标设备销售代理商的,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电梯设备销售;
②制造厂商出具的产品质量联保证明书;
③制造厂商专项授权书(制造厂商授权委托销售书);
④制造厂商(含分公司)或此授权的安装单位出具的安装、调试、维修及保养等售后服务承诺书;
⑤投标设备制造厂商必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并附明细表(电梯),其制造许可证明细表中必须具有自动扶梯;
⑥投标设备制造厂商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⑦投标设备制造厂商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2 安装单位资格
本项目安装单位必须是投标设备的制造厂商(含分公司)或此授权的安装单位,且必须具有对应的电梯安装C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维修保养C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如投标设备非制造厂商负责安装、调试、维修等服务,则投标设备的制造厂商必须在其投标文件中对电梯的安装、调试、维修等服务作出明确委托。
3.1.2 相关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投标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日,则为2018年2-7月养老保险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须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1.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竞争性谈判”。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8000元,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在评审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退还。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 2020年7月5日。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获取方式:投标授权委托人须携带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至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盐城市青年钱江财富广场西区A座4楼行政服务部,联系人:张工,联系号码:0515-89803566、13921809379)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ycinvest.cn/)上发布。
8、本项目严禁挂靠。招标项目公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履行约谈法定代表人的程序,如此时发现挂靠,①取消其中标资格;②没收投标保证金;③追究其耽误招标人工期、各项费用损失之法律责任。如在中标之后发现其挂靠,则①立即清退出场;②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③承担招标人延期施工等一切损失;④终身禁止参与国投集团所有项目;⑤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与西环路交界处
联 系 人:杨工
电 话:0515-80552022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钱江财富广场A座4F
联系人:吴满霞
电 话:0515-89803566 15950298580
传 真:0515-89803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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