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国投中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因建设需要,急需确定合格的施工单位。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年产三十亿瓦时锂离子电池成组生产项目生产厂房办公楼装饰工程的谈判。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盐城市盐都区;
2、工程规模:约 300万;
3、工期:60日历天;
4、质量标准:合格;
5、招标范围:年产三十亿瓦时锂离子电池成组生产项目生产厂房办公楼装饰工程的施工。详细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招标内容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目前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同时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信誉要求:
3.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 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以下3.2.1以及3.2.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2.1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公示不少于3个月。
3.2.2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1)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2)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 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 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 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3)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 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 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3.3 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0元(现金)当场递交。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确认对中标结果无异议的情况下可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
七、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八、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2020年 7月 24日18:00前带单位介绍信来报名参加投标,请有意参与的单位与招标代理联系(联系人:刘溶溶 联系电话:18861983696)。
报名地址: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兆泉综合楼3楼招标代理部(西环路与东进路交界处向西300米)。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招标项目公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履行约谈法定代表人的程序,如此时发现挂靠,①取消其中标资格;②没收投标保证金;③追究其耽误招标人工期、各项费用损失之法律责任。如在中标之后发现其挂靠,则①立即清退出场;②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③承担招标人延期施工等一切损失;④终身禁止参与国投集团所有项目;⑤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公章):盐城国投中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515-80552035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刘溶溶
联系电话:18861983696
2020年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