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国阳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江苏射阳智能装备产业园一期项目场地清表工程,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法择优选择施工承包单位。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江苏射阳智能装备产业园一期项目场地清表工程。
2、工程地点:江苏省射阳县境内(省道S226与飞达路、飞翔路交界地块)。
3、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江苏射阳智能装备产业园一期项目场地清表工程的施工,工程造价约为25万元,具体详见施工现场及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工作量进行变更或增减的权利。
4、工期要求:7日历天。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土石方工程施工”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3、项目组要求另外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C类)。
4、投标报名人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间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5、本次招标,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与集团有过合同纠纷的单位参加投标。
7、本项目严禁挂靠。招标项目公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履行约谈法定代表人的程序,如此时发现挂靠,①取消其中标资格;②没收投标保证金;③追究其耽误招标人工期、各项费用损失之法律责任。如在中标之后发现其挂靠,则①立即清退出场;②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③承担招标人延期施工等一切损失;④终身禁止参与国投集团所有项目;⑤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三、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造成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五、本项目评标定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原则。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首先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通过资格审查的各投标人的工期、质量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及商务性评审。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及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方可参与竞争性谈判。如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及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多于四家,以投标时的投标报价由低至高确定四家投标人参与报价谈判,其余投标人不参与报价谈判。如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少于四家(含四家),投标人全部参与报价谈判。
中标人确定原则: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最终谈判结果,按照有效投标报价由低至高推荐有排序的1-3名中标侯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并列的,须明确中标候选人或需对中标候选人排序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进行排序。如所有投标报价均高于招标人的期望值,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本次招标,并不承担投标人的任何投标费用。
六、请有意参与投标的申请人于2020年8月14日至2020年8月18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到江苏瑞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地址:盐城市亭湖区人民中路5号鹿鸣广场商办楼B座11楼1129室,联系人:袁凯,联系号码:15751722452】。
招标单位:盐城国阳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顾晓洁
联系电话:0515-80552035
代理机构:江苏瑞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新扬
联系电话:0515-8775600713921873690
2020年0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