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年产三十亿瓦时锂离子电池成组生产项目 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国投中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及相关服务进行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年产三十亿瓦时锂离子电池成组生产项目文化墙、楼层指示牌、门牌、标语、公示栏、制度牌、发光字、喷绘写真等内容的制作、安装、验收交付、售后及维保等伴随服务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2项目规模:本项目造价约18万元。
2.3项目地点:盐城市高新区境内。
2.4工期: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标识标牌的制作与安装并通过招标人验收。
2.5质量要求:质量标准为 “合格”,提供符合现行有关验收标准的合格产品。
2.6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不少于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质、资格等要求:
3.1.1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且有能力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完成本次招标项目所需标识标牌制作与安装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2投标产品要求
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制作样品安装前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场。
3.1.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 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4)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与集团有过合同纠纷的单位参加投标。
(5)投标报名人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间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叁仟元 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2020年 9 月 8 日18:00前带单位介绍信来报名参加投标,请有意参与的单位与招标代理联系(联系人:刘溶溶 联系电话:18861983696)。
报名地址: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兆泉综合楼3楼招标代理部(西环路与东进路交界处向西300米)。
7.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8. 本项目严禁挂靠。招标项目公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履行约谈法定代表人的程序,如此时发现挂靠,①取消其中标资格;②没收投标保证金;③追究其耽误招标人工期、各项费用损失之法律责任。如在中标之后发现其挂靠,则①立即清退出场;②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③承担招标人延期施工等一切损失;④终身禁止参与国投集团所有项目;⑤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国投中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国投大厦20楼
联 系 人:朱工
电 话:0515-8055203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溶溶
电 话: 18861983696
电 子 邮件:676522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