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天然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沿海天然气输送工程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相关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法确定服务单位,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沿海天然气输送工程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相关服务。
2、项目地址:盐城市境内。
3、招标内容为:结合环评报告、环评批复等文件及建设工程现场,编制下列(不限于)材料:燃气工程环保试生产材料、环保验收评价报告表(书),环境验收监测等检测服务,环保竣工验收材料、应急预案编制等全过程服务。招标人保留对上述范围及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
沿海天然气输送工程包括天然气调度中心(城市天然气门站及站外208米左右燃气管道)和CNG加气母站两部分,建设用地48.3亩,项目投资4300万元:
(1)天然气调度中心(城市天然气门站)设置生产工艺区(汇管5个、调压橇2座、计量橇5座及其它辅助生产设施)及生产辅助用房(一层)。主要功能有天然气调压、计量,天然气放散等。输气规模为10×104Nm3/d,接受江苏油田盐城门站来气压力为1.6MPa,一路输出至市政管网,压力为0.4MPa;另一路输出至CNG加气母站,压力为1.6MPa。
(2)CNG加气母站(带常规站功能)设计规模为10×104Nm3/d。主要内容包括生产调度楼(5层+1局部地下)、生产辅助用房(一层)、生产用房(一层)(设置3台空冷CNG压缩机,2开1备;1台干燥器;1台缓冲罐;1台回收罐)、1个槽车加气罩棚(设4个CNG槽车加气柱)。
4、服务周期:总服务期约20日历天,具体根据工程建设周期安排,其中相关报告、预案文件等需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0日历天内交付送审稿。
5、质量要求:要求达到燃气工程建设项目试生产及验收要求,取得相关行政审批文件。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为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和沟通协调能力。
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非法人代表)必须为本单位的在册在职职工,同时具备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投标报名人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间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4、本项目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严禁挂靠。招标项目公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履行约谈法定代表人的程序,如此时发现挂靠,①取消其中标资格;②没收投标保证金;③追究其耽误招标人工期、各项费用损失之法律责任。如在中标之后发现其挂靠,则①立即清退出场;②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③承担招标人延期施工等一切损失;④终身禁止参与国投集团所有项目;⑤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三、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造成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五、本次招标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六、请有意参与投标的申请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于2021年 1 月 12 日18:00时前到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世纪大道5号金融城6#(上海银行)2708室招标代理部报名,联系人:童女士,联系电话:0515-88278806】,并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盐城市天然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联系人 :朱丽君
联系电话:0515-80552035
代理机构(公章):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纪凯
联系电话:18912587033
2021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