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射阳智能装备产业园(南大科技园二期)A区项目已由盐城市射阳县审批局以射行审投资备[2020]6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国阳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江苏射阳智能装备产业园(南大科技园二期)A区跟踪审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江苏瑞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苏射阳智能装备产业园(南大科技园二期)A区跟踪审计服务。
2、建设地点:江苏省射阳县经济开发区境内(省道S226与飞达路、飞翔路交界地块)。
3、建设规模:江苏射阳智能装备产业园(南大科技园二期)A区新增用地195亩,拟建设5栋电子产品生产厂房(编号:1#、2#、3#、5#、6#)、4栋LED芯片生产厂房(编号:7#、8#、9#、10#)及配套附属,用地面积约1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5.8万平方米,总投资额约6亿元,最终以项目实际投资额为准。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建设规模适当调整的权利。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至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造价咨询服务时间止。
5、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需求。
6、招标范围:江苏射阳智能装备产业园(南大科技园二期)A区跟踪审计服务,包含但不限于:
(1)审核招标文件、概算文件及招标控制价并出具书面意见;
(2)审查投标文件、分析报价构成的合理性,提出分析意见;
(3)审核工程合同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4)参加图纸会审并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
(5)对中标后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核,加强对施工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并出具书面意见;
(6)参加与项目造价控制相关的会议并发表审计意见;
(7)现场踏勘、计量复核,对工程进度进行审核,审核、控制工程款支付;
(8)审核施工图预算:对施工图预算的工程量、单价进行全面审核,依据工程招投标文件、EPC总承包合同的相关约定及计价文件,审核施工图预算中工程单价、材料价格及设备价格等各类价格计取的合理性,审核施工图预算工程量并保证其准确性,审核施工图预算中相关事项的费用计取依据是否充分等,确保施工图预算价格准确、合理;
(9)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设计变更费用、洽商签证费用、索赔费用、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等各类事项进行审查及各项变更价格测算,审查所发生的费用依据是否充分、工程量是否准确、手续是否完备、费用计取及支付是否合理,并发表审计意见。分析由此发生的造价变更原因并出具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
(10)当发生索赔时,依据签订的工程合同、会议纪要、工程索赔事项确认资料及现场工作记录等文件,审计索赔事项是否存在及索赔费用的合理性,对索赔费用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
(11)收集现场跟踪的相关结算资料;
(12)对送审的结算进行审核,依据工程施工图纸、工程竣工图纸及委托人提出的变更、洽商签证资料及现场勘查情况,对施工单位送审的结算进行严格审核;
(13)通过对送审竣工结算的严格审计,提出工程竣工结算初审意见,同委托人沟通并同施工单位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三方定案成果文件,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做好结算审计相关配合工作,接受政府审计或委托人委托的第三方复审;
(14)提供项目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材料、设备询价、定价和与造价控制相关等其他咨询服务;
(15)签证工程量的计算准确率不低于98%;
(16)根据委托人提供的类似项目造价问题,提供项目全过程跟踪及其配套服务、造价咨询建议以及委托人委托其他造价咨询事项等;
(17)隐蔽工程的影像资料收集,偷工减料部分的证据收集,签证变更部分的影像资料收集,以及每日做日记,以上资料最终汇总成册交由委托人;
(18)配合政府审计机构或委托人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二审。
特别说明: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其他服务单位、施工单位有任何隶属关系,否则一经发现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2、盐城市市外企业须取得经盐城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审核通过的《盐城市市外进盐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诺书》。
3、投标人的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1亿元及以上EPC项目审计工作业绩。时间、金额以审计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为准。
4、项目组拟派人员的要求:
项目组拟派人员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
(1)项目负责人1名,必须是投标人在岗在职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或住建部旧版不分级别造价工程师,下同),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
(2)项目组日常驻场人员(可由项目负责人兼任)不少于2名,至少包含土建专业和安装专业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各1名,每月驻场时间不少于26天,须接受招标人的日常考核和值班安排。
5、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提供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例:如开标日期为2017年8月**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7年2~7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下同)。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8、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9、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没有被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国阳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10、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退休人员担任项目组成员。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于2021年1月16日至2021年1月21日(早上8:30-下午18:00)委派本单位人员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方式、电子邮箱)、身份证原件到江苏瑞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报名且购买招标文件(地址:盐城市亭湖区人民中路5号鹿鸣广场B座11楼1129室,联系人:袁凯,联系号码:15751722452),逾期报名的不予接收。
六、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七、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国阳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669号
联系人:周工
电话:0515-8055201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瑞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人民中路5号鹿鸣广场B座11楼
联系人:周新扬
电话:13921873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