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盐城国贸中心消防维保项目(三次),拟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法择优选择承包单位,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一、投标须知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盐城国贸中心消防维保项目(三次)。
1.2 项目地点:盐城市先锋岛国贸中心。
1.3 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盐城国贸中心消防维保项目,其中盐城万豪酒店区域建筑面积约为70554㎡,除盐城万豪酒店区域建筑面积约为51131㎡,现拟对盐城国贸中心的消防箱、水枪、水带、干粉灭火器、应急照明灯、安全指示牌、烟感探头、温感探头、蜂鸣、消防电话、消防广播、消防电梯、手动报警器、声光报警器、防火卷帘门、消防泵、水泵接合器、消防控制柜、风机控制柜、正压送风口、排烟风口、风机、消防主机、层显器、新风阀、信号蝶阀、湿式报警阀、排烟防火阀、送风防火阀、水流指示器、消防主系统一套(其中包括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自动喷淋给水系统;3.气体灭火装置;4.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5.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6.消防泵房系统;7.通风、机械排烟系统;8.防火分隔系统;9.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10.广播通信系统;11.消防监控系统;12.消防泵房设备;13.燃气报警系统;14.盐城万豪酒店消防分控系统;15.其它消防设备等进行维修保养服务。详见附件6:消防系统设施设备明细表。招标人保留对工作量进行变更或增减的权利。
1.4 服务期限:一年,具体进场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进场时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设备验收、移交。
1.5 质量要求:合格,每月需出具由注册消防工程师签字确认的消防设备检验报告。
1.6 本项目招标人确定的招标控制价(人民币): 65 万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为具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2 投标人须为江苏消防网中备案的企业;
2.3 投标人须具有“西门子”品牌消防设备维保的在管项目业绩【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并能反映“西门子”品牌消防设备维保内容的业绩合同,如合同未能反映相关内容,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发包人出具的该合同含“西门子”品牌消防设备维保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发包人公章)】;
2.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且具有担任项目负责人的超高层建筑项目消防维保业绩;
2.5 项目驻场人员(除盐城万豪酒店区域)资格要求:现场维保人员须24小时驻点维保(实行三班制,每班制不少于一人),并且具有建(构)筑物消防员4级/中级技能证书;消防、监控值班人员须24小时驻点值班(实行三班制,每班制不少于一人),到岗后须提供建(构)筑物消防员4级/中级技能证书(投标时须提供建(构)筑物消防员5级/初级技能证书),年龄要求在55周岁以内,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体态良好;
2.6 投标人须确保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驻场人员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8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8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2.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投标报名人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间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2.9 本项目严禁挂靠。招标项目公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履行约谈法定代表人的程序,如此时发现挂靠:①取消其中标资格;②没收投标保证金;③追究其耽误招标人工期、各项费用损失之法律责任。如在中标之后发现其挂靠,则①立即清退出场;②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③承担招标人延期施工等一切损失;④终身禁止参与国投集团所有项目;⑤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三、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5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用现金方式(须密封完好)交给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在评审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退还;
2、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在签订合同前转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转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的,视为放弃中标,同时招标人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四、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造成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六、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中标人。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首先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通过资格审查的各投标人的工期、质量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评审的投标人方可参与竞争性谈判。如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多于四家,以投标时的投标报价由低至高确定四家投标人参与报价谈判,其余投标人不参与报价谈判。如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少于四家(含四家),投标人全部参与报价谈判。
中标人确定原则: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最终谈判结果,按照有效投标报价由低至高推荐有排序的1-3名中标侯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并列的,须明确中标候选人或需对中标候选人排序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进行排序。如所有投标报价均高于招标人的期望值,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本次招标,并不承担投标人的任何投标费用。
七、请有意参与投标的申请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于2021年1月31日18:00时前参加报名【地点:江苏瑞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市人民中路5号鹿鸣广场B座1129室招标代理部】,联系人:袁凯,联系电话:1575172245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八、招标单位: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工
联系电话:0515-80552022
代理机构:江苏瑞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袁凯
联系电话:15751722452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