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国丰置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大丰麋鹿小镇游客集散中心、客栈A区、客栈B区、客栈C区的软装设计,拟对该项目设计进行竞争性谈判。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谈判投标。相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丰麋鹿小镇游客集散中心、客栈A区、客栈B区、客栈C区的软装设计。
2、项目地点:项目位于盐城市大丰区草庙镇东灶村。
3、项目规模:约15万元,本项目软装设计工作主要为游客集散中心、客栈A区、客栈B区、客栈C区的室内软装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
4、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付全部设计成果并配合甲方竣工验收。其中具体设计时间节点要求:
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经招标人确认后10天完成扩初设计,扩初设计经招标人确认后1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须经招标人再次确认),提交相关部门审查(或相关专家评审论证);施工图审查单位提出审查意见(或专家论证小组提出修改意见)后须在7天内完成修改并通过审查(或评审论证)。
以上时间安排不含方案讨论、评审会议及等待招标人回复意见的时间,每一阶段工作都应自招标人书面意见送达后方能进行,并自送达之日起计算工作进度,并确保通过最终审查(或专家论证)。
5、质量标准:软装配饰设计分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进行,每个阶段设计深度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有关规范、规定进行设计及达到双方协议要求,并能够完整地反映设计阶段所要达到的设计效果,并确保通过最终审查(或专家论证),同时符合甲方施工招标需要。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2)招标范围:大丰麋鹿小镇游客集散中心、客栈A区、客栈B区、客栈C区的软装设计,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3)招标内容: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现场指导和配合服务、为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的配合服务等。
二、投标人要求:
1、为履行本招标项目合同的目的,投标人必须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至少应具备下列主体资格:
(1)投标人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投标人企业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专项资质或是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3)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组成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并具有主持过类似项目服务的经验。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组成人员由意向投标人按本项目特点、评标办法的要求进行配置。
(4)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5) 本项目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和挂靠单位参加投标。
2、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3、投标报名人有限制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不良行为的,在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公示期内,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已投标报名的,不作中标候选人考虑。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四、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中标人(详见谈判文件)。
五、报名时间:
请各投标申请人于2021年4月19日至2021年4月24日18时前,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大丰高新区五一路5号希望小镇1#楼)报名并获取相关文件,联系人:冯建兰,联系号码:0515—83839668。逾期报名的不予接收。
六、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国丰置业有限公司(公章)
联系人:杨莉君
联系电话:0515-8055202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联系人:冯建兰
联系电话:0515—83839668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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