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国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所属建湖沿河光伏电站景观大道南侧、三期光伏区西南侧道路需进行修补处理,拟采用询价比价方式进行采购,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 采购人:建湖县国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2 项目名称:建湖县国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沿河光伏电站道路修补项目。
1.3 建设地点:建湖沿河光伏电站厂区内。
1.4 质量要求:合格。
1.5 工程范围:项目区景观大道南侧20m*5m道路凿除重建,光伏区西南侧80m*5m道路裂缝修补。(具体工作量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资格
3.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具有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路面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2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三、工期要求
1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四、报价截止时间、地点
4.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27日17:00。
4.2 递交地点: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国投大厦14楼1117室,联系人:叶工 0515-80551417
4.3 报价文件须密封递交至上述地址。
五、报价要求
5.1本项目招标人确定的招标控制价(人民币):6万元。不接受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报价。
5.2响应报价应包括招标范围内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
5.3 报价文件应包括投标报价承诺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报价表(格式见附件)、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资质与证书证明等。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5.4 无论询价过程和结果如何,参加询价的供货单位自行承担与本次项目报价有关的全部费用。
六、质量保证
本工程质量执行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并按相关配套验收规范检测、评定、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必须一次性验收合格。
七、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后经甲方、审计单位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价的97%,余款作为质保金,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两年后结清。
八、定标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采购人:建湖县国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世纪大道669 号国投大厦14楼1117室
联系人:叶工 0515-80551417
监督部门:盐城市国能投资有限公司内部审计部
地址: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669号国投大厦16楼1603
联系人:蔡旻妍 电话:0515-80551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