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H5#海上风电场工程应急预案修订服务,拟采用公开询价方式进行采购,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 采购人:盐城国丰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2 项目名称:大丰H5#海上风电场工程应急预案修订服务。
1.3 服务地点:大丰。
1.4 质量要求:合格。
1.5 服务范围:按GB/T29639-2020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对大丰H5#海上风电场工程应急预案组织评审和修订。
二、投标人资格
3.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三、工期要求
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四、报价截止时间、地点
4.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5月21日17:00。
4.2 递交地点: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国投大厦14楼1117室,联系人:叶工 0515-80551417
4.3 报价文件须密封递交至上述地址。
五、报价要求
5.1本项目招标人确定的招标控制价(人民币):2万元。不接受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报价。
5.2响应报价应包括招标范围内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人工费、专家评审费、材料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
5.3 报价文件应包括投标报价承诺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报价表(格式见附件)、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资质与证书证明等。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5.4 无论询价过程和结果如何,参加询价的供货单位自行承担与本次项目报价有关的全部费用。
六、质量保证
按相关要求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组织专家评审,最终成果达到监管部门整改、备查要求。
七、付款方式
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服务内容,向甲方提交修订完成的应急预案并通过专家评审后,一次性支付服务费用。
八、定标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采购人:盐城国丰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世纪大道669 号国投大厦14楼1117室
联系人:叶工 0515-80551417
监督部门:盐城市国能投资有限公司内部审计部
地址: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669号国投大厦16楼1603
联系人:蔡旻妍 电话:0515-8055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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