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盐城市博物馆项目 已由 盐城市行政审批局 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 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室内空气环境治理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根据招标人要求对盐城市博物馆进行室内空气环境治理(指标包含但不限于: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氨、TVOC、氡等),以及为完成本项目必须使用的相关设备、药剂和服务。
2.2 治理药剂要求:①中标后中标人需提供治理药剂产品的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和产品质量保证,以及产品合格检测报告;②使用施工药剂对有害气体进行分解,确保安全无毒、治理施工后保证不产生二次污染、长期有效并无反弹。
2.2项目规模:室内环境治理面积约15000平方米。
2.3 项目地点:盐城市亭湖区建军西路北侧、毓龙西路南侧。
2.4服务期限:中标人须确保在中标后5天内完成本招标范围内的实际治理服务并通过验收。
2.5 质量标准:治理后通过第三方(招标人委托的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证书的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单位)检测,并由第三方检测单位出具室内空气质量合格检测报告。治理后无明显刺激性异味,室内空气质量达到《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T 50325-2010)及《国家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完成本次服务内容的独立法人。
3.2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在职职工。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 业绩要求:/。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5.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5.3 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伍仟 元,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6月 4 日至 2021年6 月 8 日 18:00 时间。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授权委托人须携带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至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盐城市青年钱江财富广场西区A座4楼行政服务部,联系人:张工,联系号码:0515-89803566、13921809379)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221.231.2.242:9506/)上发布。
8、本项目严禁挂靠。招标项目公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履行约谈法定代表人的程序,如此时发现挂靠,①取消其中标资格;②没收投标保证金;③追究其耽误招标人工期、各项费用损失之法律责任。如在中标之后发现其挂靠,则①立即清退出场;②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③承担招标人延期施工等一切损失;④终身禁止参与国投集团所有项目;⑤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与西环路交界处
联 系 人:朱工
电 话:0515-80552022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钱江财富广场A座4F
联系人:吴满霞
电 话:0515-89803566 15950298580
传 真:0515-89803566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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