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科创中心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09浏览次数:【字体:

一、招标条件

盐城市科创中心建设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盐城市科技馆内。

2、工程规模:本次改造总建筑面积约7750平方米,工程投资额约2300万元。招标人保留对工程规模调整的权利。

3、招标范围:包括工程范围、阶段范围及监理服务内容。工程范围主要指盐城市科创中心建设工程施工图范围中的所有工程监理服务,具体以招标人审核确认的施工图纸为准。阶段范围主要指建设工程的施工阶段的监理服务,以及施工准备阶段、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监理服务内容: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成本、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招标人保留对上述范围进行调整的权利。

4、监理服务期: 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到竣工验收合格后监理资料移交为止。具体与工程施工同步,并服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

5、其它: 

5.1工期目标:确保承包人能够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每个阶段工作计划中的工作内容;最终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5.2质量目标:确保所监理的工程能够达到该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目标。

5.3安全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安全检查及督促工作,确保安全事故为零。

5.4成本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管理活动,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指标)。

5.5合同信息管理:要求全面监督、重点控制、专项管理。监理控制的重点是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工程转让与分包、工程延期或索赔,对其实施专项管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2、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1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1)具有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2)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监工程。

在监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如在主管部门系统中项目负责人信息处于锁定状态,也认定为在监工程。

(3)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4)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5)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6)项目总监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2.2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除总监理工程师外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须合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至少1人;

(2)注册专业为机电安装工程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至少1人。

专业的监理人员根据施工实际情况以及招标人要求增加或更换。在监理服务期间招标人将对监理人投入工程的主要现场项目成员进行调查核实,若发现项目监理机构中有不符合招标人要求的,招标人有权要求监理人予以更换直至合格为止。

注: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须合理,人员配备不得低于苏建建管【2017】35号文件要求的最低配备标准。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须符合在监工程监理规划监理人员进退场计划要求。

3、投标人须确保项目负责人、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及授权委托代理人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6年7月10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6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6、投标人须是未与国投集团产生过解除合同及合同纠纷等行为的单位。

7、本项目严禁挂靠。招标项目公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履行约谈法定代表人的程序,如此时发现挂靠:①取消其中标资格;②没收投标保证金;③追究其耽误招标人工期、各项费用损失之法律责任。如在中标之后发现其挂靠,则①立即清退出场;②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③承担招标人延期施工等一切损失;④终身禁止参与国投集团所有项目;⑤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请有意参与投标的申请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自行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原件、领取人身份证于2021年6月16日18:00时前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原件及领取人身份证到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财务部(地址:盐城市紫薇广场C区7楼、联系电话:0515-88200706)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圆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七、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0515-8055203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紫薇广场C区7楼   

联 系 人:尤鸿望、张旭良      

联系电话:0515-88200316、13515130964     

202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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