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瑞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盐城国能新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对盐城国能新奥供热站项目复审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竞标,择优选择服务单位。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盐城国能新奥供热站项目复审服务项目。
1.2 项目地址:盐城市。
1.3 工程规模及标段划分:
盐城国能新奥供热站项目投资额约3200万元,本项目建设1台20t/h+2台10t/h燃气蒸汽锅炉及其附属设施,需建设的主要生产设施有:1台20t/h+2台10t/h天然气蒸汽锅炉、锅炉房、烟囱等附属设备、400V配电系统、DCS控制系统、水处理系统、锅炉房排水回收系统等配套设备与系统。配套建设一条管网:从现有的城中II线DN200的管线上,抽出管DN150分支经环城北路东段地埋敷设,再经盐城中学东侧道路直埋敷设至中医院院墙。蒸汽管线路由长度约560米。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1.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5 服务内容:竣工结算复审造价咨询服务。
1.5.1 根据工程合同相应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计价表、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纸、现场发生的各项有效证明等,审核工程造价;
1.5.2 现场踏勘、计量复核;
1.5.3 工程量、工程要素价格及各类项目费用进行审核确定;
1.5.4 编制工程造价结算复审报告。
1.6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规范标准。
1.7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至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服务时间止。
1.8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复审造价咨询服务费中基本费用固定为复核总价的0.5‰,核减费率最高限价参照盐审发【2016】36号文件关于审计项目审计费用的收取标准为核减额×1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15%,否则以废标处理(投标报价保留2位小数)。(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复审造价咨询服务费中基本费用加核减费用的总额低于1500元,则按1500元计取。)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为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2 项目负责人资质条件:必须是本单位在岗在职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住建部旧版不分级别造价工程师,下同),并具备建设工程类高级职称。
2.3 项目组其他成员要求:项目组其他成员不少于三人,且必须是本单位在岗在职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至少包含土建、安装专业各一名),其他人员配备满足招标人工作的需要。
2.4 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及授权委托人须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6年7月10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6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2.5 投标申请人近三年未因业务质量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相关部门处理处罚。
2.6 本项目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和挂靠投标。
2.7 投标单位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查处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3.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用现金方式密封完好交给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在评审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完合同之后无息退还。
3.2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5000元,在签订合同前转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转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的,视为放弃中标,同时招标人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四、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造成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六、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七、请有意参与投标的申请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于2021年6月29日18:00时前参加报名【地点:江苏瑞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市人民中路5号鹿鸣广场B座1129室招标代理部)】。
八、招标人:盐城国能新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0515-8055160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瑞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袁凯
联系电话:15751722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