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国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三期北侧东西道路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29浏览次数:【字体:

建湖县国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建湖县国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三期北侧东西道路维修工程,拟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法择优选择施工承包单位,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建湖县国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三期北侧东西道路维修工程。

2、项目地点:盐城市建湖县境内。

3、招标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盐城市建湖县国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三期北侧东西道路维修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工作量进行变更或增减的权利。

4、工期要求:30日历天,具体进场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质量标准:合格。

7、本项目招标人确定的招标控制价(人民币):446576.83元。

招标人不接受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招标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第五章第五十四条之规定进行严厉处罚(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等)。

三、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8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用现金方式交给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在评审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退还。

2、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在签订合同前转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转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的,视为放弃中标,同时招标人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四、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造成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六、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中标人。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首先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通过资格审查的各投标人的工期、质量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评审的投标人方可参与竞争性谈判。如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多于四家,以投标时的投标报价由低至高确定四家投标人参与报价谈判,其余投标人不参与报价谈判。如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少于四家(含四家),投标人全部参与报价谈判。

中标人确定原则: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最终谈判结果,按照有效投标报价由低至高推荐有排序的1-3名中标侯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并列的,须明确中标候选人或需对中标候选人排序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进行排序。如所有投标报价均高于招标人的期望值,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本次招标,并不承担投标人的任何投标费用。

七、请有意参与投标的申请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于2021年7月5日18:00时前参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江苏瑞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市人民中路5号鹿鸣广场B座1129室招标代理部】,联系人:袁凯,联系电话:15751722452,招标文件500.00元/份,售后不退。

八、招标单位:建湖县国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0515-80551412

代理机构:江苏瑞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袁凯      

联系电话:15751722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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