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盐城市国丰置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麋鹿风情小镇项目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拟对其一期整体外立面改造设计对外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麋鹿风情小镇一期整体外立面改造设计项目。
2.2项目地点:盐城市大丰区草庙镇东灶村及林场,西侧以 G228 临海公路为界,东侧紧邻国家 5A 级旅游景区中华麋鹿园。
2.3建设规模:
2.4 质量标准及目标:
成果文件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规范要求,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要求的深度,并符合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并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施工图设计在达到国家相关设计标准的同时,其工程造价指标合理、科学,能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2.5设计周期:设计阶段划分及时间要求,本次设计分四个阶段完成
(1)第一阶段为初步设计阶段,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初步方案设计;
(2)第二阶段为方案深化设计阶段,中标单位必须在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完成方案深化设计并通过招标人审核;
(3)第三阶段为详细施工图设计,中标单位必须在方案深化设计通过招标人审核后5日历天完成并提供施工图设计图纸;
(4)第四阶段为施工阶段跟踪服务阶段,中标人在施工阶段做好设计后续跟踪服务。
2.6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为麋鹿风情小镇一期整体外立面改造设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设计咨询服务。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7设计服务酬金:约 50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1.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在册在职职工且非法定代表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建筑师证书。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组成人员由意向投标人按本项目评标办法的要求进行配置。
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参与设计的全过程并承担各阶段汇报工作,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省、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3.6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3.7知识产权:
(1)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使用该项目任何一部分成果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2)投标人在设计过程中,如因其采用的技术方案等方面发生侵犯专利权的行为而引起索赔或诉讼,则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并保障招标人免于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害和损失。
(3)为了设计出最优的方案,最终设计方案可能采取博采众长的方式,招标人可能会引用未中标人的设计方案中部分设计观念及构思,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得以知识产权为理由,向招标人提出任何索赔或补偿。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各投标申请人于2021年7月8日至2021年7月1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大丰高新区五一路5号希望小镇1#楼)报名并获取相关文件。逾期报名的不予接收。
5.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国丰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莉君
联系电话:0515-80552022
联系地址:盐城市国投大厦(盐城市世纪大道669号)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建兰
联系电话:0515-83839668
地址:大丰高新技术区五一路5号希望小镇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