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贸中心42、43层装修工程设计服务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服务单位。
1、招标人名称: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国贸中心42、43层装修工程设计服务项目
3、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
4.1项目建设地点:盐城市先锋岛国贸中心。
4.2招标范围及内容:国贸中心42、43层装修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伴随的二次深化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变更、巡场服务、竣工验收等从项目开工建设到项目投入使用的全过程涉及的所有设计、深化设计、设计咨询、前期调研、招标人委托的其他设计咨询等全部服务内容,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4.3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7月。
4.4设计周期要求:接到招标人通知后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和效果图设计,方案设计获得招标人确认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各项工作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4.5质量要求:国家有关设计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合格等级。施工图达到相关设计标准的同时,方案最优,其工程造价指标合理、科学,能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4.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100%且已落实。
5、工程规模:设计面积约3045平方米,其中42层约1414平方米、43层(含夹层)约1631平方米。工程总投资额约1000万元。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投标人资质等级和范围: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有效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6.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6.3投标人须确保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6年7月10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6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5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6.6投标人须是未与国投集团产生过解除合同及合同纠纷等行为的单位。
6.7本项目严禁挂靠。招标结束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履行约谈法定代表人的程序,如此时发现挂靠:①取消其中标资格;②没收投标保证金;③追究其耽误招标人工期、各项费用损失之法律责任。如在中标之后发现其挂靠,则①立即清退出场;②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③承担招标人延期施工等一切损失;④终身禁止参与国投集团所有项目;⑤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7、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8、评标定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招标文件的获取: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携带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自行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于2021年7月26日18:00时前到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财务部(地址:盐城市紫薇广场C区7楼、联系电话:0515-88200706)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招标人: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与西环路交界
联系人:杨莉君
联系电话:0515-8055202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紫薇广场C区7楼
联 系 人:尤鸿望、张旭良
联系电话:0515-88200316、13515130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