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盐城市博物馆项目 已由 盐城市行政审批局 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 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办公、文物和考古技术用房家俱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盐城市博物馆办公、文物和考古技术用房等家俱的采购、供应、运输、安装及就位、售前、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家俱名称、数量、规格及技术参数等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它技术资料为准,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2项目规模:本项目造价约73万元。
2.3 项目地点:盐城市亭湖区建军西路北侧、毓龙西路南侧。
2.4工期要求:中标人确保在2021年8月20日前完成全部家俱的采购、供应、运输、安装并确保使用。
2.5 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需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
2.6质保期:产品实行“三包”,质保期为3年,自最终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在家俱保修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投标人保证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响应,2天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更换或退货,费用由投标人负责。如投标人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没有答复,则视为投标人承认质量问题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保修期间家俱的一切质量问题,更换部件及家俱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全部由投标人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家俱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2 投标家俱的生产厂家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十环认证)证书。
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6年7月26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50万元及以上(即实际开票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家俱供货业绩。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供货合同及按该合同付款要求提供的在本次招标项目报名开始时间前开具的发票或银行汇款回执单。
3.4 相关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投标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日,则为2018年2-7月养老保险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须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壹 万元,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因疫情影响,投标人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均通过电话联系网上获取,具体方式如下:
6.1 获取时间:2021年 7 月 29 日至2021年 8 月 2 日,每日8:30 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
6.2 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发送至2719215359@qq.com邮箱,同时电话告知报名人员,领取招标文件。
6.3 招标文件获取联系人:张工,联系号码:0515-89803566、13921809379。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221.231.2.242:9506/)上发布。
8、本项目严禁挂靠。招标项目公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履行约谈法定代表人的程序,如此时发现挂靠,①取消其中标资格;②没收投标保证金;③追究其耽误招标人工期、各项费用损失之法律责任。如在中标之后发现其挂靠,则①立即清退出场;②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③承担招标人延期施工等一切损失;④终身禁止参与国投集团所有项目;⑤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与西环路交界处
联 系 人:朱工
电 话:0515-80552022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钱江财富广场A座4F
联系人:吴满霞
电 话:0515-89803566 15950298580
传 真:0515-89803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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