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国新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国投自贸园一期绿化养护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法进行招标,择优选择养护服务单位,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国投自贸园一期绿化养护项目。
2、项目地点:国投自贸园一期。
3、招标范围及内容:国投自贸园一期绿化养护项目,绿化总面积约45011平方米(实际绿化面积以现场勘察面积为准),投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做好绿化交接工作,包括交接时现场工作量的丈量以及核对工作(具体养护工作量以招标人出具的核对清单为准),并和原绿化维保单位明确近期补栽树木的后期养护界面,确保树木成活。招标人保留对工作量进行变更或增减的权利。
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为一个标段。
5、服务期限:一年,具体进场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6、质量要求:符合《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2018)一级养护管理要求,并通过招标人考核。
7、本项目招标人确定的招标控制价(人民币):261063.8元。招标人不接受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绿化养护能力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园林绿化中级及以上职称(如职称证书上无法体现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同时提供园林绿化类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或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是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并以提供的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7年7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一项36000平方米绿化工程养护业绩(以签订的施工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
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8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人需保证以上人员2018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7、投标人须是未与国投集团产生过解除合同及合同纠纷等行为的单位。
8、本项目严禁挂靠。招标项目公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履行约谈法定代表人的程序,如此时发现挂靠:①取消其中标资格;②没收投标保证金;③追究其耽误招标人工期、各项费用损失之法律责任。如在中标之后发现其挂靠,则①立即清退出场;②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③承担招标人延期施工等一切损失;④终身禁止参与国投集团所有项目;⑤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三、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2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用现金方式交给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在评审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退还;
2、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在签订合同前转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转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的,视为放弃中标,同时招标人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后无息退还。
四、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造成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六、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七、请有意参与投标的申请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自行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原件、领取人身份证于2021年8月10日18:00时前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原件及领取人身份证到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财务部(地址:盐城市紫薇广场C区7楼、联系电话:0515-88200706)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国新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0515-8055203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紫薇广场C区7楼
联 系 人:尤鸿望、张旭良
联系电话:0515-88200316、13515130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