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盐城迎宾馆有限公司实施的盐城迎宾馆建筑泛光照明项目EPC总承包,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法进行竞标,择优选择承包单位,有关事宜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盐城市东郊迎宾馆境内。
2.1.2建设规模:盐城迎宾馆建筑泛光照明项目EPC总承包,项目估算价约300万元。
2.1.3工期要求:施工图设计经招标人确认后必须在2021年10月25日前完成全部施工工程量。每推迟一天竣工处违约金1万元/天,第六天后(含第六天)每推迟一天处违约金5万元/天。
2.1.4质量要求:
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确保达到国家设计规范要求,确保通过有关部门审查。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成 1 个标段。
序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1 盐城迎宾馆建筑泛光照明项目EPC总承包 盐城迎宾馆建筑泛光照明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及质量保修等。 施工图设计经招标人确认后必须在2021年10月25日前完成全部施工工程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3.1.1项资质和3.1.2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设计资质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①或②设计资质中任意一项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照明工程专项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施工资质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道路照明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条件:
3.2.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应当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必须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
①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6年8月1日(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须具有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达150万元及以上的楼宇亮化工程的总承包业绩,且担任该业绩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②施工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6年8月1日(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须具有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达150万元及以上的楼宇亮化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担任该业绩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③设计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6年8月1日(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须具有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达150万元及以上的楼宇亮化工程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该业绩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
注: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但须提供发包人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总承包(设计、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原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如有)。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4)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6)本工程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7)本工程不接受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1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4.2 如投标人不具备3.1项的资质,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仅限一家设计企业和一家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制作在投标文件内;②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对投标文件须共同盖章;③联合体牵头人可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委托代理人(如有)必须为牵头人单位正式职工)】,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④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人单位正式职工;⑤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⑥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⑦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
3.4.3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
请有意参与投标的申请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于2021年9月2日18时前往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地址: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世纪大道5号金融城6#楼(上海银行)2708室招标代理部);联系人:童女士,联系电话:0515-88278806】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
5.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 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设计补偿:本项目招标人对未中标方案没有任何补偿,设计成果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网站(http://221.231.2.242:9506/)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迎宾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瑶
电 话:0515-80552035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世纪大道5号金融城6号楼(上海银行)27层2708室
联系人:纪晓明
电 话:1314510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