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损坏玻璃更换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损坏玻璃更换项目
2、项目地点:盐城市新都路16号。
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为1个标段。
4、招标范围: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损坏玻璃更换项目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要求为准,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项目规模:招标控制价105300元。
7、质量要求:合格。
8、工期:20日历天,具体进场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三、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6、投标人须是未与国投集团产生过解除合同及合同纠纷等行为的单位。
7、本项目严禁挂靠。招标项目公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履行约谈法定代表人的程序,如此时发现挂靠:①取消其中标资格;②没收投标保证金;③追究其耽误招标人工期、各项费用损失之法律责任。如在中标之后发现其挂靠,则①立即清退出场;②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③承担招标人延期施工等一切损失;④终身禁止参与国投集团所有项目;⑤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四、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办法。
五、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正文。
六、符合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报名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于2021年9月13日18:00时前到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财务室(联系电话:0515-88200706,联系地址:盐城市紫薇广场C区7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七、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八、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与西环路交界
联系人:耿婷婷
联系电话:0515-80552014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紫薇广场C区7楼
联系人:尤鸿望、张旭良
联系电话:0515-88200316、13515130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