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盐城国能大丰H5#海上风电场工程生产准备服务已获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盐城国丰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瑞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盐城国能大丰H5#海上风电场工程生产准备服务。
1.2项目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
1.3 项目规模:盐城国能大丰H5#海上风电场工程位于江苏大丰近海海域,场区中心离岸距离约67km。场区形状呈矩形,东西长约11km,南北宽约3.5km,海域面积约37.4km2,装机容量200MW。
本工程风电场配套设置两座220KV海上升压站,H5-1海上升压站位于风电场西北侧海域,升压站规模按200MW设计。H5-2海上升压站位于规划大丰H10#海上风电场区内,升压站规模按150MW设计。H5-1海上升压站以一回220KV海缆送至H5-2海上升压站220KV母线,汇流后与大丰H10#风电场的150MW风电容量(总共350MW)通过两回220KV海缆一同登陆后,通过两回220KV架空线路(路径长约3km, 同塔四回敷设)至陆上集控中心附近终端塔后转陆缆(3根,单根长约0.3km,单芯500mm2)送至陆上集控中心。
2.招标范围
针对盐城国能大丰H5#海上风电场工程进行生产准备服务,主要包括:运行准备工作(生产准备大纲编制、组织机构建立、人员培训系统熟悉、规章规程制度建设、系统图核对绘制、应急管理、设备标志标识统计及安装配合、生产物资配备及、生产系统建设及管理、技术监督落实等)、电网系统工作开展、工程配合(风机及设备安装跟踪,牵头设备调试、保护定值、风机静调、设备代保管等工作)、配合设备验收移交生产。
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
4、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 投标人的基本资格
4.1.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需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1.2诚信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
4.1.3近三年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没有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记录。
4.1.3 不得使用通过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
4.1.4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4.1.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 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
4.2.1具有电力承修、承试四级及以上资质。
5、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挂靠投标。
6、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办法。
7、本工程评标办法:“综合评标”。
8、请具备主要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于2021年 9 月 18日8:30至2021年 9月 22 日17:00时前,携带单位介绍信至江苏瑞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中路5号鹿鸣广场B座11楼1129室 ,联系人: 周新扬 ,联系电话: 13921873690 )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收取:工本费200元。
9、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电汇或至盐城市亭湖区人民中路5号鹿鸣广场B座11楼1129室现场购买。
10、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11、本项目严禁挂靠。招标项目公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履行约谈法定代表人的程序,如此时发现挂靠,则1)取消其中标资格;2)没收投标保证金;3)追究其耽误甲方工期、各项费用损失之法律责任;如在中标之后发现其挂靠,则1)立即清退出场;2)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3)承担甲方延期施工等一切损失;4)终身禁止参与国投集团、国能公司所有项目的投标;5)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盐城国丰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669号
联系人、电话: 秦工 0515-8055141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瑞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中路5号鹿鸣广场B座11楼1129室
联系人、电话:周新扬 13921873690
监督部门:盐城市国能投资有限公司内部审计部
地址: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669号国投大厦16楼1603
联系人:蔡旻妍
电话:0515-80551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