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色地科矿产勘查股份有限公司专项审计、资产评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24浏览次数:【字体:

一、中色地科矿产勘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色地科)专项审计、资产评估服务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盐城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盐城市国资委)、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国投集团)共同作为招标人进行联合招标,现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服务单位。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色地科矿产勘查股份有限公司专项审计、资产评估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项目涵盖中色地科及其全资、控股公司,以及境内外实际控制的关联单位,项目地点主要在北京市。

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为:

一标段:中色地科专项审计服务;

二标段:中色地科资产评估服务。

注:同一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上述2个标段的投标,投标报名时按相应资质选择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范围:

一标段:中色地科专项审计服务,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了解中色地科的资产、往来和近三年及2021年1-9月的经营情况,全面清查资产、负债状况,摸清中色地科家底,了解诉讼、合同执行、资产抵押、担保及或有负债等情况;

二标段:中色地科资产评估服务,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中色地科资产状况,涉及探矿权、采矿权的评估。

注:境外公司不需到现场进行审计及评估,具体以招标人书面文件为准,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5、项目规模: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6、服务质量要求:数据真实可靠、客观公正,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出具相应报告。

7、服务期限:招标人通知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报告初稿,45日内提交正式报告。专项审计、资产评估服务基准日2021年9月30日。

三、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承担本次招标内容能力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咨询服务单位,投标时须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相关证明文件。

2、一标段(专项审计服务)投标人须为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AAA级及以上会计师事务所总所,或其他省、直辖市相应级别及以上,投标时须提供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二标段(资产评估服务)投标人须具有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质,投标人须提供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颁发的《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专项审计服务)投标项目负责人应当常驻现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且为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之一;

二标段(资产评估服务)投标项目负责人应当常驻现场,须具有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且为报告签字评估师之一。

4、项目组成员要求:

一标段(专项审计服务)(含项目负责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至少配备3人):

(1)项目负责人1名(须符合上述第3条资格要求);

(2)签字注册会计师1名;

(3)具有会计师或审计师职称或已通过注册会计师3门以上课程考试的成员1名;

二标段(资产评估服务)(含项目负责人、签字资产评估师至少配备3人):

(1)项目负责人1名(须符合上述第3条资格要求);

(2)签字资产评估师1名;

(3)具有会计师或审计师职称或已通过资产评估师2门以上课程考试的成员1名;

注:人员配备及资格须满足现行相关文件规定及招标人要求。专项审计、资产评估服务项目组成员不得混用,各项目负责人及所有项目组成员中标后必须提供全过程服务且不得更换。

5、投标人须确保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及授权委托代理人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1年9月30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1年3-8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包括同一集团所属或关联的审计、评估机构)。

7、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8、投标人须是未与盐城国投集团产生过解除合同及合同纠纷等行为的单位。

9、本项目严禁挂靠。招标项目公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履行约谈法定代表人的程序,如此时发现挂靠:①取消其中标资格;②没收投标保证金;③追究其耽误招标人工期、各项费用损失之法律责任。如在中标之后发现其挂靠,则①立即清退出场;②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③承担招标人延期等一切损失;④上报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四、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

五、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正文。

六、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报名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于2021年9月30日18:00时前到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财务室(联系电话:0515-88200706,联系地址:盐城市紫薇广场C区7楼)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七、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19号城投商务楼、盐城市世纪大道669号国投大厦

联系人:孙志方、杨莉君

联系电话:0515-86661270、0515-8055202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紫薇广场C区7楼

联系人:尤鸿望、张旭良

联系电话:0515-88200316、13515130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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