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商务楼消防气体灭火器系统维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国投商务楼消防气体灭火器系统维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2、工程地点:国投商务楼。
3、招标规模:合同估算价约23万元。
4、项目背景:国投物业公司于2021年3月份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国投商务楼消防设施进行年度检测,根据检测报告,国投商务楼网络机房、高配热熔胶气体灭火装置已过使用年限(使用年限6年,已使用年限为2015年1月-2021年1月)。现热熔胶气体已不生产,拟建议更换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消防报警主机气体灭火主机总线短路故障需修复,报警线路受损需修复。现拟对上述需求进行招标。
5、招标范围及内容:国投商务楼消防气体灭火器系统维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具体包含但不限于国投商务楼消防气体灭火器系统维修工程的设计【含初步(基础)设计、非标准设备设计(如有)、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等】、采购【含所有设备及材料(含配件、辅材)的供应、装卸、运输等】、施工【含施工、安装、调试、检测检验、培训、技术服务、售后及维保、相关报批报审手续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并交付使用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等工程总承包,招标人保留对上述范围及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
6、工期要求:30日历天(包含设计、采购、施工等全过程工期)。
7、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设计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各项审查,设计单位负责送审、对接及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
(2)采购、施工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并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并交付使用。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1.1项设计资质和1.2项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
1.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有效期内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1.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有效期内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1.1项设计资质和1.2项施工资质的,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2.1联合体最多只能包括1家设计企业和1家施工企业;
2.2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2.3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施工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 ,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
2.4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投标文件只需联合体牵头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联合体协议书除外);
2.5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
2.6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3、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下同)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③ 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行政主管部门、招标投标交易机构信息系统中项目负责人信息处于在建锁定状态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除外)也认定为在建工程。
(4)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6、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招标文件获取: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1年10月26日至2021年10月31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至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财务部(地址:盐城市紫薇广场C区7楼、联系电话:0515-88200706)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圆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国投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世纪大道与西环路交界处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15-8055203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紫薇广场C区7楼
联系人:尤鸿望、张旭良
电 话:0515-88200316、13515130964